第293章(第3/4页)

嫂嫂珠宝翡翠,绫罗绸缎。

侄女们除了绫罗绸缎,珠宝头面,还有来自西域的冰蚕织造的灵袍。

这是小花精与黛玉亲手织造,穿戴不仅可以滋养身体,还能自行护主。

侄子们每人大小十二号的灵毫毛笔,其余则是凡品的文房四宝,名家字画。

除此之外,元春把自己的房里的人参燕窝,精美器皿几乎都搬空了,祖母母亲大伯母嫂嫂侄女们都是一箱子。

这些都是元春的份例,她从来不吃,放着还占地方生虫子。

新帝登基,小花精便专心教导龙凤胎,一纪元十二年,龙凤胎也十五岁了,刚刚好。

却没料到,朝堂开始一波一波的请旨。

一波言成,天子年幼,请求太后垂帘。

这也不过是老话重提。

乾元帝原本就有皇后辅政的圣旨。

这提议是辅政王十三提出,多位王爷大臣附议。

这一波人是讨好太后与太上皇。

太上皇的圣旨,没必要忤逆,反得罪太后。

元春不愿意操心,只答应辅助新帝,不答应垂帘。

然后,有人要求选秀,并遴选皇后。

这一波人一是为自己,二是为新帝雍熙帝。

新帝即便不满十八岁 ,只要迎娶了皇后也算成年,辅政王就要还政新帝,不再干涉新帝主政。

太后也不再辅政。

新帝的圣旨,不再征求辅政王意见,也无需加盖太后的凤印。

小花精无所谓,遴选皇后又怎样呢,自己还掐不住皇后?

再者,元春也不准备干涉朝政。

她唯一心意,就是要求新帝把提高女子地位的有关政令,写入大月朝律令,而不是附加律条。

小花精完善了大月律法,把大月律令第一条:杀人者死,增加批注,含夫杀妻。

原本夫杀妻,发配三千里,囚五年至十年。

妻杀夫斩立决,伤夫,秋后问斩。

律法对女子十分凶残。

元春增加三条,保证妇孺权利。

其一,取消贱籍。

女子犯罪或株连,不再贬贱籍,处罚不分男女。

其二:女子享有受教育、科举、择业、立户的权利。

其三,拐卖买卖妇孺,斩。□□掳虐妇孺,斩。

新律法一出,朝堂顿时炸锅。

这回,文武官员少见的同仇敌忾。

元春不得不亲自上殿,同攻讦新政的文武百官当庭辩论。

这一回,内阁三位都紧闭嘴巴。

因为之前上皇对于皇后的有关改革,都是满口应承。

他们觉得,即便群臣不答应,新帝未必会忤逆太后。

闹到上皇面前,上皇未必不会支持太后。

修道就有众生平等之说。

与其跟太后撕破脸,不如三缄其口,看看再说。

若是百官占了上风,上皇不插手,他们就出面摁住新帝与太后,一句话,不合礼制。

礼制就是男尊女卑,而今提成男女享受平等的权利,就是礼乐崩坏。

礼部尚书一句男尊女卑,攻击太后。

元春问道:“爱卿是说父尊贵母卑贱?”

百官:“并非臣下以为,此乃礼教而,太后娘娘不要故意混淆辞藻。”

元春又问:“敢问尔身从何来?”

百官:“父精母血,众人皆知。”

元春再问:“龙生龙凤生凤,卑贱女子生下尔等,岂非贱种?”

百官……

元春又双叒问:“羊羔跪乳,乌鸦反哺,母亲怀儿十月,三年哺乳抱养在怀,得到的就是卑贱二字?生而为人,不如畜生。畜生不如,尔等有何颜面站立朝堂?”

百官瞠目结舌:太不讲道理,这是皇后还是泼妇?

终于,督察院左都御史发言道:“礼教传承数千年,历朝历代无不遵循礼教,大月朝也是仁孝治理天下,废黜礼教,背弃祖宗,只怕上天会将下灾祸,如此社稷危矣,朝廷危矣,百姓危矣,臣等恳请太后娘娘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