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抽丝剥茧(第2/3页)

“这还不张扬呢?穿啥颜色衣服都让人记下来了。”王大花笑道

柳家明点点头“这对他来说可能真的不张扬,他可能只是没想到这边穿西服的人这么说,也没想到会有老刘头这种老油子。换成是你,我让你穿身警服去奉天警察局站一天岗,你能自在?”

王大花挠挠头“这倒是,硬换身平时不怎么穿的衣服确实不那么痛快。”

柳家明没再理他,接着对毛刚说道“这人身上有枪,放的位置又这么明显,说明这人习惯用枪。但他杀死绸缎庄老板却是用刀,说明这人非常冷静。绸缎庄老板脖子的上的刀口能说明这人下手狠毒果断,一刀毙命绝不拖泥带水。不过我觉得他被严令必须这么做的可能更大一些,否则不会在出战之后这么暴躁,有可能他觉得一枪就能解决的事,但非让他用刀,甚至还要跑到盘锦,让他非常不痛快。”

“我插一句话。”拐子刘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这人不出站不行么?他在火车上杀了绸缎庄老板,又在盘锦下了车。那为啥不在站里直接等一辆回奉天的车呢?那么一来,可是连老刘头都碰不上了,可就真的销声匿迹了。”

柳家明点了点头“这个我刚才想了,我觉得他并不是不想那么干,而是不能这么干。比如说,他要去的地方并不是奉天,而是奉天和盘锦之间的一个地方。”

“这倒是说得通。”拐子刘摸了摸下巴,接着问道“那他为什么不多等几站在动手呢?比如进了关之后?那样可就更不好找了。”

没等柳家明回答,毛刚接过了话头“说不定他那个组织人手紧缺,着急让他回去呢。”

“那为什么不在奉天动手?”拐子刘终于问出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毛刚被问的愣了一下,说道“这个问题问得好,他们这个组织在不停的抹掉在奉天的痕迹,这是为什么?”

柳家明答道“也许他们不想在奉天给自己找麻烦,比如那个李凤鸣,哪怕只是有了暴露身份的可能,那就要马上抹除痕迹。不留下一点蛛丝马迹。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只能说明,他们在奉天似乎是比较容易被找到的那类人。”

毛刚索性从旁边拿过纸笔,啪的一下摊开在桌上,开口说道“那就归拢归拢我们的分析,看能不能研究出这人是个什么人!”说着,他拿笔蘸了一下墨汁,开始逐字的写了起来。

中国人(能听懂还能说一口非常流利的中国话语,又是黑头发黑眼睛的的人,至少八九成是中国人。

三十几岁,东北口音,穿着打扮讲究,至少不是没钱的人。

身高马大,站姿笔直,服从命令,脾气暴躁,随身带枪但却用刀。

柳家明看他写到这里,突然问道“什么人会习惯带枪,但也是用刀行家呢?”

几个人听见都愣了,毛刚停下笔,回头看着柳家明“这个真的是忽略了,从刀口来看,这人绝对是个高手。他甚至可以不用刀就把那绸缎庄老板杀死,用刀都是只是为了确保死亡。那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带枪?甚至当他威胁老刘头的时候,都是掀起衣服露出手枪的。这都说明这个人日常就是习惯带枪和用枪的人。”

“那好,什么人日常习惯带枪和用枪?站着的时候还站姿笔直?”柳家明接口问道

毛刚边想边说“警察?可一般巡警就带个警棍和哨子。就算动枪也是那种大枪,不管是汉阳造还是中正式,那可都快赶上人高了。平时得是警官或者便衣队的人才用手枪,不过便衣队那群人都是痞子混混出身,别说用刀杀人了,让他们穿身西装一本正经的站一会都难,这跟站姿笔直也挨不上边。再说,如果那人是便衣队出身,估计早一巴掌把老刘头打翻了,根本不会跟他废话。如果是警官的话,得探长以上才能配手枪,我做警察这么多年,平日里也就练练枪法,可没听说过警察局里有训练用刀的,难道是个人爱好玩个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