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来自北美的大订单(2)(第3/3页)

依照双方最后签订的协议,史蒂芬·吉拉德将向波拿巴研究所附属造船厂一次性订购七条载重五百吨的飞剪船,并预付其中的五条船的全部购船款。其余款项,在船只交割的时候付清。

波拿巴附属造船厂则需要将建造这种飞剪船的相关技术全面转让史蒂芬·吉拉德,并保证在史蒂芬·吉拉德提供不低于法国同行业人员工资的1.5倍工资的情况下,向史蒂芬·吉拉德在纽约的造船厂派出技术指导人员,并保证,纽约吉拉德造船厂能在两年内掌握飞剪船的制造技术。

史蒂芬·吉拉德保证,在今后的十五年内,吉拉德船厂每生产一条飞剪船,都将以每吨载重量一美元的价格,向波拿巴研究所交付技术使用费。

波拿巴研究所则保证,在此期限内,不向其他厂家出售这一技术。在向北美其他企业出售飞剪船的时候,每吨载重,都需要补偿给史蒂芬·吉拉德1.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