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二章 难得一见的好堂哥(第3/4页)

江隽莲感觉自己又饿了。

她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样的肉了。

学校食堂烧不出这种水平的红烧肉,准确得来说学校食堂一般不烧红烧肉,她亲妈也烧不出这种水平的红烧肉,就连她亲爹估计也烧不出这种水平的红烧肉。

要是搁平时,肉一上桌江隽莲和江隽清就一人一双筷子大快朵颐起来了。

但是现在不同了,江隽莲和江隽清已经深刻意识到现在江家最值得尊重,最值得舔的人是谁了。

“小哥,你先吃。”江隽莲笑着把筷子递给江枫。

江枫连连摆手,他今天休息真的不想再努力了。

他晚上都准备去永和居搓一顿顺便和后厨的师傅们交流交流感情,不过这得看情况,要是到了六点还是热就叫外卖,温度降下来了就去永和居。

“我不吃,我中午吃饱了,这是特意做给你们的你们多吃点,吃完,晚上小哥带你们出去吃好吃的。”江枫笑着道。

“谢谢小哥!”姐妹俩齐声道,你一口我一口开始了。

这种直接吃一盘红烧肉啥主食都不需要,还吃得贼快一口一块不带停的奇景,大概也只能在江家的饭桌上看见了。

双胞胎从小一起吃到大,极有默契,你一口我一口,速度基本上都是一样的,谁也不多吃,很快一盘红烧肉就只剩汤了。如果不是没饭,江枫觉得她们连这点汤都不想放过。

“小哥,你做得红烧肉真是太好吃了,我好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红烧肉了!”江隽莲发自内心的感叹道,一点修饰词都没有可见是没有在心里打腹稿想到就直接说了。

“对对对!”江隽清疯狂附和。

江枫看了看时间,觉得万福肉差不多也可以出锅了,就去厨房看一眼,发现确实差不多,调小火又煨了两分钟,才揭盖出锅,勾芡。

香。

江枫用的排骨汤比记忆中曹桂香所用的质量要好很多,相应的排骨汤所带来的肉香味就要强很多。江隽清和江隽莲吃了一顿正常的午饭,又吃了一盘红烧肉,此时闻到这份肉香还是觉得好闻想吃,丝毫没有因为已经吃到九分饱了就没有对食物最原始的渴望。

四小块肉,好看,不多。

不是江隽莲吹,就这四块肉,她一口就可以全包下。

这次江枫没有谦虚,去拿筷子率先夹了一块,一口包下。

虽然料少,但是好吃。

真的好吃。

肉片得薄,经过长时间的蒸制已经非常入味。料虽然不多,但该有的味道都有,料少更能凸显猪肉本身的美味。

绝对有A级,甚至可能是S级。

江枫细细地嚼着。

江隽莲的江隽清也一人夹了一块万福肉,用几乎同样的动作,齐齐将肉送入口中。

“卧槽。”这是江隽莲。

“妈耶。”这是江隽清。

姐妹俩傻了。

她们虽然已经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和微博等多方面了解到她们的小哥已经今非昔比,但从未如此直接如此深刻地意识到有多么今非昔比。

姐妹俩含着万福肉一时不知道是改嚼还是该继续含着。

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她们感觉老爷子都做不出这种水平的肉菜。

虽然肉小了点,但好吃啊!

好吃到能写八百字作文从高一期末考写到高三期末考的那种!

江隽莲含了一会儿才舍得开始嚼,原先她吃这种大小的肉嚼两三下就可以往下咽了,这次她足足嚼了三十多口,一直嚼到嘴里的肉没什么可嚼的了才依依不舍地咽下了肚。

江枫已经把盘里剩下的一块肉给吃了。

“小哥,你现在真的是……”江隽莲正想用自己这半年新学的成语热情地夸赞江枫,极尽赞美之词,如果不是文化素养实在不够她甚至还想写首诗。

像是什么“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不俗又不瘦,竹笋焖猪肉。”这种打油诗,苏东坡能写她江隽莲也能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