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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来到大街上,就头也不回地往前走。黄昏来临的时候外面刮起一阵微风,没过多久,就冒出了一身汗,于是我放慢了脚步。我发现邦果一直从后面尾随着我,有时候它会冲到我的前面,然后等着我去追上它,我不明白它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时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盲目自信的味道,这让我感到很兴奋,同时也会有一种空虚的感觉。

我走进一个酒吧,要了一杯龙舌兰酒,因为这种酒劲儿很冲,我需要来点儿刺激。我总是想,好日子到头,该是多么令人难以忍受呢。我又要了一杯酒,然后就感觉自己好多了。在我身边坐着一个人,他已经完全喝醉了,双手端着杯子冲着我直发愣。我看出他似乎想说点什么,于是就主动和他搭话。

“来吧……你打算和我聊点什么呢?”我问他。

当我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感觉好多了。其实人人都会发疯,生活只不过是一块用荒谬织成的布而已。幸运的是,毕竟还有一些美好的时刻,谁都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单单是为了这些,就值得活下去,剩下的就无足轻重了。说到底,任凭你如何挣扎全都是徒劳的。我相信所有的事物都是昙花一现,我现在还有半瓶龙舌兰酒,我能够看到街上有很多棕榈树,风从我的身边来回穿梭着。

走进家门的时候,有一件稀奇的事儿在等着我。一个有些秃顶的金发男人,他挺着一个啤酒肚儿,看上去年龄在四十五岁左右。他正坐在我最喜欢的椅子里,丽莎斜坐在他的腿上。

当然,丽莎是一个健全的姑娘,同样有一个小穴和两只乳房,偶尔她也会利用一下它们。有好几次,她一个晚上都没回来,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露面,她匆匆地换一下装束,然后喝杯咖啡就去上班了。我会在厨房里撞上她,一个整晚都在做爱的女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让我为她感到高兴,我希望她能够得到最大的回报,我默不作声地与她共同分享这些心照不宣的时刻,这让我一天都很开心。我知道我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有时候,生活在我的眼睛上撒了一把金粉,然后不管遇到什么事儿我都能够忍受。我们组成了一个绝妙的“三人世界”,我可以到城里所有的犄角旮旯中去修理下水道,只要在晚上五点收工的时候,能回去冲个澡,然后和姑娘们一起坐在饭桌前,她们笑容可掬地给我倒酒盛饭、嘘寒问暖。

通常情况下,丽莎很少谈及她认识的朋友,其中也包括那些和她上床的男人。她只是说这些根本不值得多说,然后就笑着岔开了话题。当然,她还从没有把男朋友领回家来呢。她曾经说过,你可以相信我,一个能跨进这个门槛的男人,他身上一定有些出众的地方。

所以当我一进门时,就看见这个人坐在那儿,卷着袖子,领带也解开了,我一下子就愣在那儿了。当他端着杯子和我打招呼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正站在一个稀客面前。

丽莎兴奋地为我们做了引荐。这家伙从座位上一跃而起,抓住了我的手,他的脸颊通红,这让我联想到一个剃着光头、长着一双蓝眼睛的孩子。

“怎么样,”贝蒂问我,“找到你想要的东西啦?”

“是的,不过费了不少工夫。”

丽莎递给我一杯酒。这家伙看着我,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我也笑了。短短的几分钟,我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都搞清楚了。他的名字叫爱德华,但喜欢别人叫他埃迪。他在市中心开了一家比萨饼店,每隔半年就要换一辆新车,笑起来声音很大。此刻他身上开始有点儿冒汗了,不过看上去他在这儿玩得挺开心的。一个小时之后,他彻底放松起来,好像跟我们有二十年的交情似的。当姑娘们在厨房里聊天的时候,他把手伸过来搭在我的胳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