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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待多久,我们就上路了。我们一直熬到天黑,才隐隐约约地看见城市的一盏盏灯火。贝蒂干脆站起来了,她焦急地在车上跺着脚。

“你知道吗,”贝蒂说,“我已经有三年没见过她了,这简直太荒谬了。你明白吗,在我的眼里,她始终都是我的妹妹。”

小伙子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了车。当我们从车上下来,往下拿行李的时候,所有的汽车都在按喇叭,车上的人都从他们的车门里探出头来。这种场面我已经有些淡忘了:汽油渗漏的味道,明亮刺眼的车灯,反光的人行道,不停地按喇叭的汽车。这一切并没有令我感到特别兴奋。

我们拖着一堆行李走了很长一段路,虽然它们并不是很重,但是路上总会有一些磕磕碰碰的,而且它们的体积特别大。唯一的好处,就是当我们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可以坐在上面歇一会儿。一路上贝蒂唠叨个没完,仿佛是一条被重新投进大海里的鱼一样,我不愿意让她扫兴。说实话,在这些看起来好像是一种处罚的红灯面前,即使让我等得时间再长一些,也绝非是不堪忍受的事情。

现在正好是交通最繁忙的时候,人们下班后都急着往家赶。这时,路边那些令人讨厌的招牌都在不停地闪着,必须得眯着眼睛,缩着肩膀,才能穿过闪亮的路标。我真的打心眼儿里憎恶这些东西,但是贝蒂在身边,竟然奇怪地使这一切变得可以忍受,所有这些荒谬的东西甚至都不令我感到厌烦。不过大部分人的嘴脸仍是面目狰狞,在我看来和从前没什么两样。

丽莎,是贝蒂的小姊妹,她居住在城里一个僻静的街区。这是一幢白色的小楼,里面分上下两层,还有一个六平方米的小平台,面对着一片开阔的空地。当她把门打开的时候,手里正拿着一块鸡翅膀,顿时让我们感到饥肠辘辘。之后,她们互相拥抱了一下,贝蒂为我们做了介绍。我向丽莎打了个招呼,眼睛却觊觎着从翅膀上垂下来的一丁点儿金黄色的鸡皮。一条短毛猎犬从房子里蹿出来,摇着尾巴在黑暗中跑来跑去。这是邦果,丽莎拍着狗的脑袋说。邦果看着我,然后瞧着它的女主人,那块鸡翅膀最终落入了它的口中。正如我一贯的理解,这个世界不过是一个阴险的玩笑。

虽然丽莎一个人带着邦果住在这个脏乱不堪的地方,但是这幢房子却让人感到非常舒适,房子里五颜六色的,到处挂满了似乎已被人遗忘的物品。丽莎穿着一件短小的连衣裙,我发现她的腿非常迷人,但是在其他方面,尽管贝蒂比她大五六岁,却仍然远远超过她。她们聊天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喝了杯酒,吃着我们带来的零食。

虽然我表面上不露声色,不过肯定是非常疲倦,因为第一杯葡萄酒喝下去,就直接渗透到我全身的血液中了。我感到头晕目眩,正想站起来往浴室走的时候,差一点儿踩到邦果身上。我去用自来水冲了一下脸,已经三天没刮胡子了,黑色的眼圈上粘满了灰尘,我觉得两腿发软,样子看上去像一个被两杯葡萄酒放倒了的马路天使[1]。

当我回来的时候,邦果把鸡翅啃光了,贝蒂也把途中的见闻讲完了,丽莎在为她鼓掌喝彩。

“呃,你们来得正是时候!”她说,“楼上的房子已经空了一个星期了!”

贝蒂似乎惊讶得有些不知所措了,她慢慢地把手里的杯子放下来。

“什么?你的意思是说楼上没人住,你准备把房子租给我们了?”

“当然。我觉得让你们住再合适不过了。”

“噢,老天爷,我在做梦吧,”贝蒂说,“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她一下子跳起来,然后跪在我的椅子跟前,我心想她身上是不是缀满了金属亮片儿。

“你看,我怎么跟你说的。”她说,“你看见我们身上发生的事儿了吧,如果这些奇妙的事儿还不算是好运的话,那么到底什么才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