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第2/3页)

带好之后才要松一口气,乐正公子却又递过来一只——耳坠自然是要凑成对儿的。

乐韶歌接过来时,只觉耳根都发烫了。甚至没抬眼看他。

——总觉着在旁人面前带耳坠,仿佛也带着些别样亲昵的意味似的。

偏那小姑娘又不知在跟谁置气,“不就是带个耳坠吗,脸红什么?炫耀你皮白肉嫩啊!”

乐韶歌:……

“我也会驱鬼。”乐韶歌淡定并且从容,“并且我还很容易恼羞成怒。”

那小姑娘似是又要嘲讽,见乐韶歌的手指捏到装着她的那个瓶子上,生硬的转了口风,“就连手指都这么好看,你是想羞死我吗?”

乐韶歌:……

算了,她不拆台就好。

小姑娘离世太久,所谓的船市已然不存在了。

便如乐韶歌先前看见的,两侧铺子多为饮食摊,来用早饭的也大都是码头船工。

然而大部分人都还对当年盛况有记忆。

问起来,便有人告诉他们,早十来年前船市就落败了。

落败的缘由也很简单。当年的展半城——也就是小姑娘家里——实在太有钱了,令官家意识到此地码头油水丰厚。

大约十几年前,夔州新换了知州。新知州是贪渎之辈,带了一群姻亲门生入川,个个如狼似虎。

恰逢展家出事,展员外没能打点好关系,便被趁虚而入。

——由夔州府出面主持,在桃叶渡下游不足百步处,建了新码头、开了官市场。全盘照搬了展家的发迹之路,只是主人换了新贵。

民不与官争,展员外见势头不妙,很快就变卖房地,举家搬迁了。

而那个节骨眼儿上展家出的事——正是小姑娘的死。

但流传在白帝城的版本,却同小姑娘所说大不相同。

没有私奔,有的只是跟随母兄前往外祖父家,半途遭遇强梁,没能幸免于难。

而小姑娘的兄长目睹妹妹遇害,悲愤之下手刃贼子,引来了一场官司。

所幸按最终按“入室伤人,格杀之无罪”宣判,并未因此留下什么案底。

展员外匆匆出让搬迁,多少也与此有关——似是怕人在此事上动文章,惹来祸患。

当时看来,此举颇为懦弱消极,可如今回顾起来,却免除了一场大祸。

——十来年间,不少人下场争这块儿肥肉。斗得你死我活,破产的破产见官的见官。至今还活着的这些人,无不有官府撑腰,彼此间盘根错节,难分彼此。

展员外当年若没走,还指不定被怎样构陷迫害。

得知家中虽落败,却保住了家产和平安,小姑娘多少也搁下了心头牵挂。

乐韶歌问她是否想回家看看,她动摇了片刻,到底还是摇头了,“都死了十几年了。且不说他们能不能看见我,便是看见了,也不过是平地起波澜。万一一个受不住,被我给吓死了怎么办?”

乐韶歌:……

确实……也对。

不过,乐正公子还是往小姑娘老家走了一趟。

不论用的是什么法子,总之问出了当年小姑娘的哥哥出现在客栈里的原委。

——刘穆之给他送了信儿。

其中不乏诿过之词,可见其人之无担当。

展家因此恨透了刘穆之,却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但至少,刘穆之确实没有想过害死她。当然也就不会因她死去,而觉着自己解脱了,心底暗喜。

她的遇害,至少一桩不幸至极的巧合罢了。

得知这真相时,小姑娘着实消沉了一阵子。

恨是一种非常极端的情绪,便如毒蛇。一旦萌生出来,就必须得寄放在某个人身上不成。

而恨一个好人,是一件很戕心的事。因为恨与被恨是正邪不两立。明知对方是好人还恨他,那就只能承认自己是坏人了。

所以恨一个人之前,往往要先说服自己——这个人坏透了,虚伪透了。可若终于说服了自己,这个人是合该千刀万剐的,却骤然发现他原来也没坏到这个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