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第2/3页)

魏采薇半信半疑,“只是如此?”

丁巫:“当然。”

桃酥凉透了,丁巫麻利的包起来,当然还没有忘记给魏采薇留两块,“给你明天当早饭——我明天很早就要出门,不能给你做早饭了。”

丁巫的心思,采薇不能看透,其实连他自己也不能。

水底下的“一吻”,其实不算是男女之吻,因为根本无关情爱。丁巫觉得陆缨眼神坚定,她的勇气能够感染到他,原本丁巫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但是陆缨身上仿佛有光似的,照进他晦暗的人生里,他本能的伸手想要抓住这束光。

但是听到陆家和吴家议亲的消息,丁巫觉得陆缨一旦嫁人,夫家恐怕不会容许她继续这样女扮男装的当锦衣卫了,倘若这束光都要熄灭,他又要陷入无边的黑夜。

丁巫知道他地位卑微,不能改变什么,但他不能像当年的父亲一样,兵临城下,不做尝试、不做抵抗,他尽力在陆缨面前表现自己,想把这束光留的久一些。

更久一些。

如此,而已。

次日,魏采薇醒来,丁巫果然一清早就去了头条胡同忙去了。

楼下巷子传来马蹄声和口哨声。

是正要赶往锦衣卫衙门的汪大夏,他每天都特意走弯路,经过这里,路过的时候会吹口哨,如果魏采薇已经起床梳妆了,她会打开窗户,对着他微笑挥手回应。

听到动静,魏采薇开窗说道:“你等会,有个东西要交给你。”

魏采薇下楼,将昨晚丁巫连夜烤的桃酥给汪大夏,“送给陆统领的。”

又把昨晚丁巫留给她的桃酥分给汪大夏一个,“这是跑腿费。”

汪大夏不肯要,“一个桃酥你早饭肯定吃不饱的,两个才够嘛。”

哟,这觉悟,让魏采薇对他刮目相看。毕竟汪大夏这种嗜吃如命的人能够把到嘴的食物放弃,那是相当不容易啊!

吾家有夫初长成。

魏采薇目送汪大夏离去。

汪大夏骑马出了甜水巷,拐到鼓楼西斜街,就放慢了马速,打开包裹——吃魏采薇的早餐他舍不得,但是偷吃陆统领的点心他是一点都不会犹豫的!

魏采薇还是对他过于自信了。

汪大夏打开了包袱皮,里头是熟悉的油纸包,油纸包上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不许偷吃”四个字。

是丁巫写的,他料事如神,晓得汪大夏目无上司,会偷吃陆缨的桃酥。

不过,这并不会阻碍厚脸皮的汪衙内“作案”。

东西是我送的,陆统领不知道里头有几个,我稍微偷吃两块她又看不出来,何况丁巫也不可能为了这一点小事去问陆缨你收到几块桃酥!

所以汪大夏还是打开了捆扎的红绳,打开油纸包,居然还包着一层油纸,上面还写着八个字,“桃酥一包,共计八个”。

丁巫的字迹是漂亮的瘦金体,汪大夏模仿不来。况且纸上还有丁巫那枚不离身的小印章,篆刻的“巫“字。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丁巫太了解汪大夏的德行了,晓得第一张纸条无法阻止他肚子里的馋虫,还有第二道防备等着他。

一切都是为了确保他的心意完完整整的被陆缨收到。可不能被汪大夏分了去。

一块都不行。

汪大夏绷着脸,就像个莫得感情的送货机器,将桃酥给了陆缨。

陆缨交代今天的任务,“你把锦衣卫历年所收集的白莲教教徒画像全部找出来,要画师统统临摹一遍,晚上带给头条胡同们的暗探看。”

锦衣卫的画师们是最有名的,连宫廷画师都是挂在锦衣卫名下领俸禄,所以一天临摹整个白莲教露过脸的教徒不在话下。

汪大夏下去办事。

陆缨打开油纸包,分给父亲一半,命人送给陆炳。

若平时,陆缨一定亲自去送,但自从上次陆炳在吃了丹药后情绪暴躁训斥了她几句,陆缨就一直避免和父亲面对面,父女关系有些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