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3/4页)

“我知道。”

“也许她把它留在公寓。也许有人从那儿拿走。”

“谁?”

“她男友。假定他没杀她,假定凶手是我早就说过的EDP——”

“你们真用那种词儿?”

“你要用他们让你用的词,方便沟通。咱们假定是疯子杀了她,她男友担心被牵连,因此跑到公寓把戒指拿走,他有钥匙。或许他送过她其他礼物,他都一并带走了。如果貂皮外套在那儿的话,他也一定会拿走。你说是凶手硬把戒指从她手上撸下,为什么我这说法就比你的差?”

因为不是疯了干的,我想。因为疯子杀手不会派个穿粗呢格子夹克的人警告我,不会通过“男孩”丹尼传口信给我。因为疯子不会担心笔迹或者指纹或者毛巾。

除非他是开膛手杰克那号人物,懂得事先周详防范、策划。但事实绝非如此,不可能,戒指一定有某种意义。我把玻璃放回口袋。戒指说明了什么,它非得说明什么不可。

德金的电话响起。他拿起话筒说:“乔·德金,”还有“嗯,对,对。”他听着,偶尔咕噜着应一声,刻意朝我的方向看一下,在记事条上做个笔记。

我走到咖啡机旁,为我俩各倒一杯咖啡。我不记得他喝咖啡加不加东西。然后才想起那机器的咖啡有多可怕,便在两杯里都加了奶精和糖。

我回到桌前时,他还在讲电话。他拿了咖啡,点头致谢,喝一口,又点了一根香烟。我喝了些咖啡,一头又栽进金的档案、希望能发现什么填补空白的线索。

我想到和唐娜的谈话,“闪烁”这个词有什么不对?难道戒指没在金的手上闪烁?我还记得光线打在那上头的模样。或者我只是在编造记忆,好支持我的理论?我那说法称得上理论吗?我有的不过是枚失踪的戒指,而且没有铁证说它确实存在。一首诗,一份自杀留言,还有我自己关于翡翠城有八百万个故事的说法。是戒指让我下意识又想到《绿野仙踪》里的翡翠城吗?或者我只不过是在认同黄砖路上那群祈愿者,希望自己有头脑、有心脏、有勇气?

德金说:“唉,烦死人。别走开,我马上过去。”

他挂上二电话看着我,表情怪异,自满混合着或许可以说怜悯的神色。

他说:“保厄坦汽车旅馆,你知道皇后大道穿过长岛高速公路的地方?就在交又口过去不远。我不知道附近有什么地标,埃尔姆赫斯特还是里科公园。反正是在那两条路会合的地方。”

“怎么了?”

“就是那种成人汽车旅馆,有些房里摆了水床,电视播放X级电影。他们做色情表演,从事色情交易。一次两个钟头。如果生意好的话一个房间一晚就可以翻五六台,而且大部分是付现金,逃税很容易。油水多得不得了,那种汽车旅馆。”

“你想说什么?’

“几个小时前,有人开车去租房间,呃,吃他们那行饭的等客人一走,就得清理房间。经理注意到车子已经开走,就过去瞧瞧。门上挂着‘请勿打扰’。他敲敲门,没反应,他再敲,还是一样。他打开门,你猜他发现什么?”

我等着。

“电话是个叫伦尼·加菲的警察接的,他第一个念头是:这案子跟星河旅馆那次非常类似。刚才跟我通电话的就是他。得先拿到医学证据,诸如刀刺方向,伤口性质等等,才能下个结论,不过听来真他妈的太像了。凶手甚至冲了个澡,离开时毛巾也一块儿拿走。”

“是不是——”

“是不是什么?”

不会是唐娜。我才跟她谈过话。弗兰、鲁比、玛丽·卢……

“是不是钱斯的女人?”

“去他的。”他说,“我怎么知道钱斯的女人有哪些?你以为我成天没事干,只顾盯着皮条客?”

“到底是谁?”—棒槌学堂·E书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