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种田文里的女主(11)(第2/5页)

虽说有几分嫉妒吧,但交流下来,老宅的人对苏二丫的婚事,还是乐见其成的。

附近的人都对这事儿议论纷纷,但周家请了媒人,上了苏家的门,两家的婚事不光是定下来了,而且日子定的特别早。

婚期就定在来年的正月十六,那时候苏苑也不过才十岁,这样的年岁成婚确实是早了些,不过也跟童养媳扯不上什么关系了,一般的童养媳都是五六岁,顶多七八岁进门,十岁就不能说是童养媳了。

当然了,男方年纪也不大,到了明年正月,也才不过十四岁。

正是因为如此,才让人琢磨不明白,苏家也就算了,这么好的婚事当然得尽早定下来,免得将来出了差池。

可周家呢,一个好好的秀才公,何必着急娶亲呢,而且还不是高娶,连门当户对都不是。

甭管怎么着,两家已经交换了庚帖,婚事已然是板上钉钉。

苏二郎也被送进了学堂读书,尽管他本人并不怎么乐意。

每个小孩儿心里都有一个榜样,苏二郎也不例外,以前他心里的榜样是堂兄,现在是二姐,在家里说一不二的二姐,力大无穷、能打猎、会采草药的二姐。

他希望自己长大以后能像二姐一样,而不是像堂兄一样去学堂读书,读书有什么意思,他二姐动动手指头,就能把人给打趴下。

所以七岁的小家伙并不是很想去读书,可爹娘偏偏要送他去读书,他去求了二姐,二姐不肯帮他说话,他也就只能去二姐的未来婆家读书了。

在苏家三房的食物链里,苏二丫是排在最前头的,其次是苏老三两口子,最后才是这俩小的。

苏苑按照剧情当中的记载,还是去山上救了会刺绣的董娘子,在剧情里,董娘子为了报救命之恩,要收原主做学生,只是原主把机会让给了堂姐。

苏苑也把机会让出去了,不是因为要为谁奉献,而是她用不着跟董娘子学手艺,虽说她的刺绣功底不怎么样吧,但上辈子也是经过名师教导的,见过比董娘子更高超的技巧。

之所以自己不能成为刺绣大师,不过是因为缺少练习,还少了那么几分天分,但确实不需要再跟着董娘子学习,与其浪费这个机会,倒不如让三丫去。

小姑娘在原剧情当中是个白眼狼,如今倒是看不出什么来了,该干的活都干,不会再无理搅三分,也不会哭哭啼啼的要好处,看着倒像是个正常的六岁小姑娘了。

苏苑也不想为难一个六岁的小姑娘,尽管她没办法把人当成自己的亲妹妹,但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总不至于一点感情都没有,与其浪费一个学习的名额,倒还不如给了三丫。

人活得有奔头了,也就不会顾着耍心思、玩心计了。

再者,好坏都是对比出来的,跟苏老三夫妇比起来,老宅那边显然要更不得人心。

苏老三夫妇把二郎送过去读书,束脩一分没差的都交上去了,不像老宅这边,到了正月里,准备交束脩的时候,硬是一个子儿都不往外掏。

问就是自家亲戚,没必要。

周家和苏家已经定了亲,过几日就是正儿八经的亲家了,为了份束脩,闹得两家人脸面不好看,再影响了两个孩子,实在犯不上。

可任由别人白白占便宜,周家老两口心里头也不舒服。

一份束脩先不提价值几何,关键是这事儿办得太恶心了,就跟人吞了苍蝇一样,知道不脏不净吃了没病,可压不住那股恶心劲儿。

“不交就不交,只他们会恶心人,咱们就不会吗,苏大郎非要在学堂听课,咱不能往外撵,但收上来的作业,父亲不批就是了,上课也不必管他,全当没这么一个人,看会不会把束脩补上。”

周怀城这主意出的,就是在以牙还牙,当然这比直接把人赶出学堂要强,可也有些失了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