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2/3页)

那是个瘦削的黑衣少年,并不高大,但是手脚特别长,远看着就像个竹棍人。

少年一手拎着一根钢管,一手狠狠地拖拽着那个小舅子,就像一匹捕到了猎物的狼。

这个半大的小孩儿,却硬生生让方圆五米内没人敢靠近他。

众目睽睽之中,黑衣少年把那个比他高一个头的青年拖到河堤边,紧接着一跃而起,一脚踏在青年胸口,旋身一百八十度一个飞踢,脚背拍在了青年的脸上。

青年连声音都发不出,就被踹进了金河里!

金河说是河,旱季的时候不过是条臭烘烘的排洪沟。现在是雨季,河中浑水正滔滔朝江里流。

那青年在泥汤里直扑腾,哭爹喊娘。柴哥的人急忙想法子搭救。

而那个少年就那么站在岸边,一副置身事外的孤傲。

林知夏有轻度近视,那少年站得远又背着光,只依稀能看见一对浓黑的剑眉,眼窝深深,皮肤却挺白的。

“我勒个去!”孙明珠低呼,“真是不要命了!”

她这一声,道出了屋顶上孩子们的心声。

黑衣少年弯腰把钢管捡了起来,忽而扭头朝屋顶这边望过来。

孩子们齐刷刷后退,被火燎着了似的。

“快,快走!”孙明珠扯了林知夏一把,“盛朗又发疯了。千万别被他注意到!”

慌乱之中,林知夏只捕捉到一抹模糊的碧绿,就稀里糊涂地被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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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南区最有名的一个疯子。”孙明珠对林知夏说,“他这人脑子不对劲,特别疯,打起架来不要命。你以后要是在路上碰到他,一定要绕远点,千万别招惹他。”

“他很容易被招惹到吗?”林知夏认真地问。

“有人多看了他一眼,就被他揍了。”孙明珠很严肃,“他就比我们俩大一岁,开学也才念初一。听说未成年人杀了人都不犯法的。所以张小天最喜欢用他去打架。他爸开小旅馆,平时也不管他,”

“我还以为他是高中生呢。”

孙明珠说:“你隔得远没看清。他其实是个混血,他爸是老外,所以他比别人都要高一头,力气也特别大。”

“老外在咱们社区开旅馆?”想不到永安这破地方还这么国际化。

“才不呢!”孙明珠噗哧笑,“盛朗是个野种,是她妈在城里打工时和老外生的。他爸不是他亲爸。他妈后来跟外面的男人跑了,他爸喝了酒就喜欢打他。盛朗受了气,就出来打别的小孩儿。总之他们一家都变态。”

孙明珠忽然又想到什么,牙疼似的抽了一口气:“不对……盛朗好像也要去念九中!”

林知夏惊讶:“他成绩很好吗?”

“能及格就不错了。”孙明珠翻白眼,“但是他体育特别好,是省少儿游泳队的,拿了好几块金牌。所以九中把他特招了进去。唉,以后你在学校里碰到他,一定记得躲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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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才刚开始,开学还是很久以后的事。林知夏不会操那么远的心。

林知夏从九中老师那里领来了一大堆学习资料费,每天除了送他爸上下班,就是在家里写卷子。

他年纪太小了,不容易找到暑假兼职。

还是孙明珠人脉广,通过她一个表舅妈,给林知夏找了一份奶站送奶的活儿。

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林知夏就踩着一辆小三轮车,载着一车鲜奶,穿梭在永安社区的大街小巷里。

永安社区的道路复杂如迷宫,违章建筑制造出了许多断头路。

林知夏做了两天,就自己在地图上规划出了一条最便捷的路线,比奶站的人给他的路线要长一些,却能奇迹般节省半个小时的时间。

送完了奶,林知夏在巷子口早餐摊子上买了热豆浆和刚起锅的油条,回家和林安文一起用早饭。

永安的居民逐渐熟悉了这个俊秀的孩子。不论刮风下雨,他都很准时,奶瓶总是擦得干干净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