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2/3页)

像极了勾引。

宁佳书乘电车先去了维多利亚国家美术馆。

说起来那还是霍钦和她第一次正儿八经约会的地方,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心血来潮想旧地重游。

那时候整天待在航校,宁佳书闷得都要生出厌学情绪了,恰巧生日前夕霍钦终于有了独立驾驶的资格,她便以生日要挟他带她出去约会。

澳洲的小型飞机不难租,那是一架四人座小飞机,不过只坐了他们两个。

假期有一整个星期。飞机从perth起飞,越过昆士兰州,新南威尔士,最后抵达墨尔本,几乎横跨整个澳大利亚。

他们穿越雨林,也途经溪流,驾驶舱能清晰看到沙滩和碧蓝色的海,蜿蜒曲折的海岸线,还有金黄色的田野。

她不是第一次上飞机,但是那一次留给她的震撼,却是毕生难忘的。

直到又过很久,朋友间小聚,真心话的瓶口对准她,问她经历过最浪漫的事,宁佳书的第一反应,还是那年霍钦曾经带她驾驶Cessna 182,去追逐横穿南澳大利亚一望无垠大平原上飞驰的高铁那一刻。

心跳几乎要从嗓子眼蹦出来,多巴胺像是从脑子溢到了血管,涌动加速。

蓝天白云的映衬里,霍钦沉静的眼睛,英挺的鼻子,都成为永恒难忘的记忆。

宁佳书下定决心要让霍钦睹物思情,转大半天,把记忆中曾经驻足的地方都绕了一遍,然后拍照留念。

直到夕阳西下,在广场边看了会儿鸽子,估摸着霍钦那边有空的时候,才给他发了消息。

Shushu:你猜我在那哪儿?

附图是深蓝色的城墙墙面,倒映在环绕的水波里。

霍钦正在做午饭,天然气灶上的鲫鱼汤刚烧滚,咕嘟嘟冒着白泡。

A:墨尔本。

Shushu:真快,我就知道你还记得。

不用猜,霍钦都能想象到宁佳书得意勾起来的唇角。

图片里既没有文字标识,也没有人物入境,可他还是一眼认出来那是维多利亚国家美术馆。

不管愿不愿承认,有的记忆远比想象中难忘得多。他和宁佳书在那城墙外拥吻的倒映,也曾落在墨尔本夕阳下碎金般濯烁的池光里。

Shushu:你在做什么?

霍钦看完便把手机翻过去,专心盯着锅里。

他很清楚,这也许是她又一次心血来潮,给他铺开温柔陷阱,等他咬钩。

那天晚上的事情他还没理清楚,心里很乱。

宁佳书本打算霍钦回完就顺势告诉他自己在做什么,可消息发出去像石沉大海一般,迟迟等不到回应。

信号不好没收到?

宁佳书绕着广场转了小半圈,直到信号满格也没见霍钦的回复进来,才明白,他是真的不太想理她。

有只灰鸽子落在她脚边,嗓子咕噜噜咕噜噜叫唤,小眼睛虎视眈眈盯着她手里的面包。和别的鸽子不同的是,这只格外胖。

若说宁佳书刚刚还有闲情逸致逗它,现在才是烦得半点耐性都没有,生怕这家伙把排泄物拉在自己身上,嫌弃地退后两步,“走开。”

“Beat it!”怕它听不懂中文,宁佳书又重复一遍。

她最怕这种长羽毛的禽类,虚虚踢一脚,胖鸽子却不以为意,扑腾着跳了两步又朝她脚边过来。

这一跳,倒是让宁佳书想起来一件事来。

她不喜欢鸽子,可是霍钦喜欢啊。

从前住航校宿舍的时候,他们阳台外面来了一窝小鸽子,霍钦的室友们天天吵着想吃鸽子肉,都被他拦了。每天开火或从食堂带回来的剩饭都拿到阳台上喂,大家都戏称那是他的鸽儿子。

鸽子们长大后就离开了,只有剩下灰色的那只,因为太胖飞不起来,过完冬天后,某一天清晨从阳台上掉下去摔死了。

霍钦和她一样是独生子女,不同的是,她心肠硬,霍钦却心肠很软。

他对喜欢的东西有着极高的包容度和耐性,被他一心一意喜欢着的人,是幸福的。就如同那只被心甘情愿溺爱致死的鸽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