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2/3页)

整场电影下来锦绣的手就被他那么握着,她找借口说她想喝水。他就用空出来的另一只手帮她拧开了矿泉水瓶盖。她就着大屏幕上的光,竟发现他出了一额头的汗。她很是反感,下意识地把衣服的领口往上拽。电影散场,她见他还没有要放手的意思,便扯了个谎,说:“我要上厕所。”张正勋依依不舍地松开她的手,一阵冷空气迅速钻进手心,躁动的情绪也跟着冷静了下来。她在厕所里作了好几个深呼吸。这完全不是她所期望的,就算她要跟他好,也不应该发展得这么快,她觉得感情发展太快略显得轻浮。她喜欢用明朗的眼神中暗含的暧昧,俏皮的句子中潜藏的挑衅,无意的指尖触碰中隐匿的欲望来壮大对彼此身体的渴求。换句话说,就是必须有量的累积才会有质的飞越。高中哲学书上都有,是基础知识。她走出去看见他正在抽烟,她第一次见他抽烟,她说:“你抽烟。”他笑而不语,把烟嘴对着她,她摇摇头,说:“我不抽。”其实她是要抽的,她只是不在男人面前抽烟。张正勋把烟扔在地上踩熄,说:“要不要去吃点东西?”锦绣心想,今天应该适可而止。便说:“我想回家了。”张正勋说:“好吧,我送你回家,我去取车。”

张正勋取来了车,在锦绣面前使劲按喇叭锦绣才反应过来,她没想到他竟开这样好的车。她坐上了车,问:“这是保时捷么?”张正勋只是笑,向左打着方向盘。锦绣说:“我问你呢。”张正勋说:“是又怎么样吗?”锦绣怔忡,问:“你这么有钱?”张正勋朝她坏坏地一笑,说:“是婚庆用车。”锦绣“啊”了一声,张正勋伸手过来再一次把她的手握住,说:“今天借来泡你。”锦绣听出他在逗她玩,白了他一眼,却再也没有想要把手缩回来的念头了。她突然明白了一句话——权势是春药。说这话的人可真是不简单。

张正勋的车很拉风,引来一路人的侧目。特别是女人们的眼光总有那么一点不怀好意,好像坐在里面的人不应该是锦绣,而是她们。锦绣努力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要是她稍微露出那么一点点欣喜,就显得太失大方。她不知道应该和他说点什么,应该要说点什么的,一个女人矜持得太久就是沉闷。她说:“把音乐打开吧。”他便拧开了音乐。音乐是《巴黎圣母院》的音乐剧选段,她曾和朋友一起去体育馆看过这场演出,没想到张正勋也知道它,真是让她有些刮目相看。想自己一定是小看了这个男人,他远比他的外表看起来更深更远,像一片缓缓舒展开去的草原,望不到头的。好吧,她安慰似的想到,他们也算是志趣相投、男才女貌,勉强接受他吧。“欢迎收听《城市之音》。”啊?原来是广播。“喜欢音乐?”张正勋问。“嗯,你呢?”“读书时特别喜欢唱歌,看不出来吧,我还组过乐队,担任贝斯手兼和声。”“真的?那你什么时候也唱给我听听。”“算了吧,别人唱歌要钱我唱歌要命。”一句话说得锦绣捧腹大笑。她是听谁说过,没有幽默感的男人比长相丑陋更可怕。这么说,他一点也不可怕,倒有几分可爱才是。张阿姨突然打来电话,邀请锦绣周末去参加她小女儿的生日派对,锦绣有些为难,周末她有课,给两个中学生当英语家教,她说:“到时候再看。”张阿姨说:“把张正勋一起叫上吧。”张阿姨显然不知道他们已经开始约会,只当是想法子让他们再见上一面。锦绣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嗯”了一声。挂下电话,她问张正勋要不要去,张正勋说:“我说不准,到时候你提前打电话问我。”锦绣点点头,从倒视镜里看看自己,觉得自己晚上看起来还是挺美的,至少少了一些杀气。她的好些朋友说她一脸杀气,她原先并不知道为什么,以为是眉毛的缘故,心一横把它给剃成了一根细线,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柳叶眉,不但有些土气,配在她有些方正的脸上,竟被人讥讽是女生男相。她是又好气又好笑,便索性不再去管它,任它长得乱七八糟,反倒有些英俊。后来她读张爱玲的《对照记》,里面配有很多张爱玲年轻时候的照片。她还算个标致的人,乍一看是一副知识分子的样子,看久了却也能看出一股子杀气来。她立时明白,也许她和张爱玲一样,生长在单亲家庭,免不了被人欺负,继母的压迫、母亲的疏离、周围的是非不得不使她们具有先发制人的勇气,脸上的微笑得比拳头更加强劲且充满力量。她自以为能感受到张爱玲内心更多的东西,比如她的淡漠,她比锦绣更加的淡漠,对周围的事情漠不关心,看见别人的痛苦会开心,这极其变态,却又相当正常——别人有了痛苦,她们才会平等。她就着夜色,做出好天真的样子,说:“也不知张阿姨怎么会想让你去。”她其实心里很明白。他哧哧一笑,说:“还不是想撮合我们。”锦绣没吱声,不知是不是在笑话她们的热情其实是一种谄媚,心里有些替张阿姨打抱不平起来,想,要不是张阿姨答应过母亲要替她找个好归宿,也不至于这样看得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