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富兰克林死了?

凯尔西记得这个人, 上周帮歇洛克将行李搬回租屋时,两人在楼下遇上打石膏的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正在和房东在讨价还价,激烈地争执着火灾后的重修问题。

起火原因是富兰克林意识不清地乱扔烟蒂, 但他损失了一大笔货物,显然暂时拿不出赔偿款。

“五天前, 我看富兰克林还是中气十足, 断了一条腿也没影响他将楼道当做歌剧院。”

凯尔西指的当然是富兰克林的大喊大叫,企图以嗓门音量来获取压倒性胜利。“他竟然去世了?死因呢?”

这题雷斯垂德表示他会答。

“今天上午, 富兰克林在新的租屋里, 被人发现死亡。”

雷斯垂德根本不认为有必要再查富兰克林。

“一次意外火灾, 没有让他戒了嗜酒的老毛病。而他的幸运值用完了,昨夜没能逃过死神召唤。被证实饮酒过量死亡,哦, 这是福尔摩斯先生检验后的结果。”

正因为歇洛克都检查了尸体,雷斯垂德才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揪着富兰克林一事不放,必须来找凯尔西。

雷斯垂德一开口就没能忍住, “连环纵火案的凶手是哥达。他已经全盘招供,为什么留下血掌印, 又为什么选择六个不同纵火点。

这些与富兰克林一个便士的关系都没有, 为什么还要调查一个意外死亡的人?”

说到这里,雷斯垂德猛地想起是谁找出了连环纵火的关联。

他放缓了语气, “我非常感谢福尔摩斯先生,发现了哥达纵火的规律,是以一个数列变化在选定地点。因此,这次才能如此迅速地结案。”

既然已经结案, 四十分钟前,为什么要他硬生生地从睡梦中唤醒!

上帝知道他有多难得早睡。而他还不能抱怨, 必须感谢歇洛克至少遵守规章,没有直接撬门闯入今早封锁的富兰克林租屋。

等雷斯垂德说了一长串,后知后觉发现屋内的安静,两道目光静静地落在他的身上。

“演讲结束了?”

歇洛克仿佛优秀的观众,静静等演说家表演结束,还应景地鼓掌。

随即他话锋一转,“那就到提问时间。请问我什么时候表示去查富兰克林,是为了否定之前连环纵火案的调查结果?”

难道没有?

雷斯垂德仔细回忆,好像真的没有。

歇洛克只说富兰克林的死有些违和,并没说那位断腿倒霉蛋与凶手哥达相关。

搞了半天,竟然不是要推翻连纵火案的结论!

雷斯垂德松了一口气。真不是他嫌麻烦,实在对新闻报道头疼,就怕下一个标题是『L警探草菅人命,错抓连环纵火犯』。

很快,雷斯垂德又猛提一口气。

既然不是否定连环纵火案,那他刚刚说的话就是无关紧要了。浪费了歇洛克的时间,真不会被怼吗?

凯尔西没有戳破雷斯垂德的小心思,也愿同情探长三秒钟。

谁让L探长的首次登报,曾经是她一力促成。但是这次真没有半个英文单词的关系,媒体职业者都有发现热点的眼睛。

“汤姆,你觉得哪里违和?”

凯尔西出言缓解气氛,“是纵火案的现场有富兰克林的东西?还是他与某位受害者认识?”

歇洛克的视线从雷斯垂德身上淡淡扫过,暂时没对他说什么,而正色回答凯尔西:“第三次案件中的受害人詹姆斯,他与富兰克林曾经出现在同一酒吧。时间是八月二十。”

那就是五十天前。

八月二十,富兰克林经历了火灾,刚出院不久。

连环纵火案,第三次作案在九月十三,一栋便宜租房被烧。

根据报道,詹姆斯是六起案件中伤得最严重的受害人。他在逃跑时,眼睛被着火木头砸中,双目失明了。

凯尔西理清时间线,“仅凭两者在酒吧打过照面,不足以怀疑什么。你询问过詹姆斯,他与富兰克林认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