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2/3页)

雷斯垂德扫了一眼,开始怀疑自己的英语能力。为什么笔记本封面的单词,分开读他都认识,但连在一起就狗/屁不通了。

很好,他用了一个粗俗的形容词,可惜不能直接说表达出口。

“实话实说,并不是我想找你,是钱想找你。”

雷斯垂德决定放过自己的脑袋,不去猜密码般的标题究竟什么意思,也不会自取其辱地问为什么要这样记录。

他说着指了指,书架边的画板,上面有好几幅美食素描。“哈瑞蛋糕店,看来你也喜欢它,那听说上周六的事故吗?”

“似乎与一起抢劫案有关。”

凯尔西倒来两杯茶,好整以暇地落座,“探长想告诉我,你又无法找到线索了?”

又!这是很精准的嘲讽。

雷斯垂德最初也没想到会追不到劫匪。当天出事时间是下午,街上一直有人,而当天派出了不少警力,但真就没再找到蛛丝马迹。

“你听说了劫案,但可能不知道有一位富家小姐差点被劫匪的马车撞了。薰衣草街帽子店老板,班杰明被当场劫走。

现已证实当时驾车的人是班杰明,他的背后抵着一把刀。劫匪们让他驾走店里的马车,送他们一程。他完全无法反抗只能照做,后来被打晕抛下。”

雷斯垂德已尽量客观的语气,“班杰明肯定想追回损失,但不想再破财雇佣外援。我们都清楚,能打动你的价码并不低。

现在,查尔斯·宾利先生出资,就是那位宾利小姐的哥哥,希望有人能揪出逃逸的劫匪,以三百英镑为酬劳。”

不过,雷斯垂德没有隐瞒卡洛琳的现场口供,主观上他并不想和不知感恩的人打交道。可惜作为警察,他不能以主观行事。

客厅里,一时无话。

凯尔西端着茶杯,手指轻轻摩挲杯柄,许久才将杯子放下。“原来如此。真是太遗憾了,我没能亲自见一见现场。”

那场面很有趣吗?

雷斯垂德弄不懂凯尔西的喜好,“不谈上周六了,我们说将来。你打算接手宾利家的案子吗?”

不算清过去,还谈什么将来,救人还救错了吗!

凯尔西依靠在椅背上,态度似乎并不强求。

“探长,做事要讲道理,请人办案就要有请的态度。宾利小姐要找到肇事者,不该只让你代述,亲自上门是礼仪。”

雷斯垂德:你确定?压根没人邀请,执意深入白教堂区的人是谁?

“还有,我不需要三百英镑。”

凯尔西若无其事地将一大笔钱拒之门外,“这笔钱用做登报道谢费用,请宾利小姐撰文登报感谢那位见义勇为的络腮胡先生。如果宾利家同意这一提议,我才会接受他家的调查邀请。”

“咳!咳——”

雷斯垂德一口茶呛着,真想不到魔鬼先生还会为路人打抱不平,一出手就是戳人痛处的方式。“抱歉,我只是太惊讶。这个提议太棒了,见义勇为值得被感谢,这种精神值得被赞美。”

不过,卡洛琳答应的可能性不高。特意点出让她对络腮胡道谢,在她看来恐怕就是要弯腰屈膝。

雷斯垂德心里明白,卡洛琳的不道谢并非不愿,而是想都没想过。在某些上层人士看来,中下层哪怕为他们牺牲,也是应该做的。

“如果宾利小姐不同意呢?”

雷斯垂德可不认为宾利家非凯尔西不可。“他们可以选择别人,三百英镑想来会吸引不少人。”

凯尔西笑了笑,“我们勉强不了别人,问心无愧地坚持自己的选择就好。比起为宾利小姐寻找肇事者,我觉得为被劫店主寻回损失更重要。不需要高酬劳,他愿意送我一顶赏心悦目的帽子就够了。”

肇事者与劫匪,两者虽是同一拨人,但为了什么去调查的意义并不同。

“好,我会转达你的建议,明天给你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