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草包前女友(10)(第2/5页)

谢连城的视线落在那缕黑发上。

恩断义绝吗?

他失神想着,指缝间淌出黏糊糊的鲜血来。

他越是想掩着,就流的越多。

谢连城用一只干净的手,小心翼翼捧起了断发,上头仿佛还残留着她的气息。

他还是成功了。

即便没有杀死她,他也被她厌弃了,她再也不会来缠着自己了。

她刚才如此盛怒,对他也没有动手,以后恐怕也不会对他痛下杀手。他了解她,那么光明磊落、直率果断的人,是不屑于与他这种卑鄙小人玩手段的。她既然做出了断发之举,便是她最后的承诺——留他一命,从此以后,却是相识陌路。

他能好好活下去,为谢父养老送终。

他该高兴的,不是吗?

谢连城浑身哆嗦着,他紧咬着牙齿,可是还是冷的发颤,眼珠子在眼眶里轻轻抖动起来,沁出薄薄的水雾来。

他的体温一向偏低,若是碰上了寒冷的天气,身体就像从冰窖里捞出来的。那人总是心疼将他抱在怀里,替他取暖。

可现在,她不在了。

没关系的,他对自己说。

琳琅怒气冲冲甩袖而去,等走一段路之后,她的表情又恢复成从容的样子,她捏了捏下巴,心想,今晚她该翻哪一位的绿头牌呢?

她脚步一转,往最里面的房间走去。

在莫筱燕的众多男人之中,王夫谢连城是高山雪莲,不可轻易攀折。严薄夜生得倒是高大俊美,但压迫感十足,常年又板着一张脸,莫筱燕其实并不喜欢被全面压制的感觉。

温庭是最得莫筱燕的心意,她虽然说一碗水端平,但只要是人,就避免不了偏爱。

至于最后入门、喜欢穿红衣的少年,叫董小刀,这随意的名字一听就不是什么贵族子弟。

董小刀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被一个老流氓领回去认了干儿子,干的是偷鸡摸狗的事。有一回他偷了莫筱燕的钱袋,被当场抓住了,莫筱燕也不生气,反而送他一枚银锭子。

董小刀觉得这女人就是传说中的“人傻钱多”的典型,回去跟老流氓一合计,决定要紧抱大腿。他使计让莫筱燕看光了自己的身子,再拿出自己走江湖多年看过的缠女招数,统统用到了莫筱燕的身上,有一段时间倒是令她神魂颠倒。

只是下了床就不行了,莫筱燕觉得董小刀这人出身寒酸,又俗气,整个人掉进了钱眼里,钻都钻不出来。

每一次温存之后,这人就会狮子大开口,问她要金银首饰、珠宝绸帛,那理直气壮的模样差点没气歪了莫筱燕的鼻子。

她明明睡得是自己明媒正娶进来的男人,可她却有一种被当冤大头的憋屈感,给了又心痛,不给又显得自己太小气,对自己的男人也这么苛刻。

莫筱燕被宰了好几回,也渐渐不爱去董小刀那边了,偶尔会心血来潮,拉着他跟其他男人一起玩,那滋味对她来说的确妙不可言,事后给的“酬劳”倒也爽快。

可以说,董小刀是四个男人里面最为“奇葩”的一位,他与莫筱燕的关系更像是“金主”与“小倌”的相处模式,只谈钱,只调情。

“吱呀——”

琳琅推开了门,寒风从身后灌入,让正在灯下美滋滋数着银子的董小刀硬生生打了一个寒颤。

少年个子纤小,却梳着高耸的发髻,左边插了一支孔雀衔玉翠金步摇,右边别了一把巴掌大的玉花鸟纹梳,额间挂了一条闪闪发光的红宝石眉心坠。蝴蝶翼纤细的金银耳坠子缀在了肩头,与脖子上那拇指大小的珍珠项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琳琅很怀疑他会不会被这沉重的头饰给压折了脖子,一命呜呼。不过对方比她想象中还坚强多了,因为此时他正拿着一只红珊瑚结双如意钗往发包上使劲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