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书面说理的演变与人文传承

学校里的说理教育主要是通过阅读和写作来进行的,这是因为,公共说理是一种文字形式,用波兹曼的话来说,是“书面形式的公共话语”,“即使是演讲,也不能掩盖这个事实”。就美国的学校而言,说理教育最普遍采用的是一种可称为“格式化随笔”(essay)的书面文字形式,它是实用的而非文学性的写作。这种写作形式常常被翻译成中文的“作文”或“话题作文”。单单这样的中文称谓不能充分显示格式化随笔的意义与内涵。为了说明格式化随笔所可能具有的人文价值和公民教育内涵,需要追溯到它的源头,也就是“随笔”,在英语中叫essay。这个词有时候也翻译成“散文”或“小品”,用以指称一些文学性的写作。对于说理文来说,还是“随笔”这个说法比较恰当。

“我写作”和“我说理”

随笔是一种出现于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写作形式。16世纪的知识话语,用法国学者福柯(Michel Foucault)的话来说,正在发生一种从“注释”向“评说”的转型,随笔的出现是这种知识话语转型的一部分。注释的任务主要是搜集,然后才是添加。它对任何一种对象或话题,都是把前人写过的所有东西尽量收集起来,不管由谁写的,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把它们合为一个知识整体。评说的知识者则必须有他自己的主张、观点、看法。它要求写作者回到“事情”本身,以事情本身为对象,这就必须对前人对具体事情说过的话和积累的知识作评价性的甄别,在其中选择那些与写作者自己直接观察相一致的部分。一直到今天,随笔的这种知识特征仍然被保留在格式化随笔的基本要求中——说理必须要有自己的看法,用以证明自己看法的权威或知识都必须经过写作者自己的选择和评估。

16世纪的随笔大师蒙田(Michel Montaigne)被公认为是这一写作形式的开创者,但他并没有把随笔变成一种真正的公共说理形式。蒙田是一位非常私人化的写作者,普通民众并不是他头脑中的读者。作为一个退隐的人文主义者,他为之写作并分享写作成果的是一些与他一样的上流绅士淑女。在蒙田写作随笔的时候,既无报纸,也无期刊,“书”是唯一出版的形式,书里每篇随笔因此也都称“章”(chapter)。当时非诗歌的出版物都是这样的,书也还远不是今天意义上的大众媒介。没有大众媒介也就不可能有今天我们所说的公共说理。“随笔”在蒙田那里有着与现在不尽相同的含义,它有一种自谦或自我辩解的意味,与蒙田常用的那种自贬、自嘲的口气很符合。他用随笔的复数(Essais)为书名,是零零碎碎的意思。蒙田的随笔无一定格式,飘忽不定,偏离主题成为他的风格。这在今天的文字说理中被看作是应当避免的。

随笔成为相当程度的公共说理文字,对此作出贡献的是蒙田的同时代人,英国哲学家培根。蒙田认为,选择知识应该与知识者自己的观察相一致,这种知识态度与当时已经开始出现的实证科学是相一致的,而培根则正是这种实证科学的创始人之一。不过,尽管随笔与实证科学在认知上有亲缘关系,但它与实证科学在知识性质上却有根本的不同,也不属于实证知识的一部分。蒙田对经验材料的运用比实证科学要有限得多,这从蒙田与培根对随笔的不同运用中就可以看出来。培根比蒙田更直接地批判中世纪的“经院学术”(academic scholastics),那些经院学者完全只是在书堆里打转,把时间花在注释和相互辩诘上,既不能产生新思想,也不进行新观察。培根所追求的新知识虽然以个人的经验观察为本,但却是一种与他人合作的、公共的、积累的知识。培根所写的随笔尽管尚不足以实现这样的知识,但却是把随笔明确地引向了这个方向;而没有公共的意识,没有公共性,则不可能有我们今天所说的公共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