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4/6页)

都是一些简单的,在沙地上用树枝写写画画,多少能学一点。

现在一般上学都比较晚,也没有什么幼儿园之类的。

俞青山是打算等到明年俞向居7岁了再送去学校的。

光是作业他们不会听,俞向安就用吃的作为吊在驴前面的红萝卜,督促他们学习。

俞向居和俞明杰也很听话,乖乖点头,“我们已经写完啦,写完才去玩的。”

“那就好,来,我给你们泡蜂蜜水喝。”

他们两个完成了作业,她自然也要履行自己的承诺。

俞向安从厨房柜子里拿出了蜂蜜,一人舀了一小勺,加上凉白开,泡成蜂蜜水,递给他们两个。

他们两个小口小口的慢慢喝,珍惜的品尝着这小小一碗的甜蜜,蜂蜜真的好甜好甜啊,怎么会有那么好喝的东西。

如果天天能喝到,那就太美啦。

俞青山回来了,俞向居和俞明杰又跑到他跟前去炫耀他们今天的收获。

俞青山乐呵呵的,“这种鸟性凉,不可以给孕妇吃,今天我们自己解决了。”

一只小鸟加上菜叶子一起炖汤,汤大家一起喝,鸟肉的两只大腿给两个小的,鸟脯给了俞向安,俞青山和赵巧娘就解决边边角角。

俞向安:“……”

这沉甸甸的父爱啊。

等到大家都洗完澡了,俞明杰也被俞向海领回去了,俞满昌才回来,一身的血腥气,手上拿着一个葫芦瓢,葫芦瓢里装了半瓢的猪血。

俞向安接了过来,“明天早上我们吃猪血粉条吧。”

用红薯制作的红薯粉,爷爷家红薯种的多,虽然做成红薯粉量降低,不过口感好,只要红薯丰收的话,他们会做一些。

做了少不得会往这边送一些。

“到时候再加酸豆角,花生,加一点辣椒。”

听他这样说,俞向居就露出了期待的表情,听起来好好吃啊。

俞满昌也咧开嘴笑了,他婚宴上的那一桌菜就证明了小安的好手艺,来到这里之后,每次堂妹掌勺,都能大饱口福。

翌日一早,俞青山和赵巧娘去工作了,俞向安今天休息,带着俞向居他们两个各自头上戴着草帽,手里拿着菜篮子和绳子出门去了。

看到他们三个这样,邻居们就知道他们今天是去外面挖野菜的。

县城附近也有山,不过这一片比较平。

在一开始发展起来的时候,就是看中了这片地势会比较平缓,又有充足的水资源,才会在这里定居,慢慢的,到现在发展成了一个县城。

县城周边被矮山围住了,在饥荒的时候,成群结对的人从县城出来这里挖野菜,很明显看的到,距离县城最近的矮山基本没有什么上了年龄的树木。

都被揭了树皮枯死了。

这里也有野菜野果,也有各种猎物,不过他们这边,只有小的,没有大的。

在俞青山老家那边还时不时的偶尔看到野猪的影子,但是在县城周边,野猪已经好些年没有出现过了。

这样的山,也有挺多的好处,比如挖野菜,踏青郊游,都比较方便,不用担心遇到危险。

俞向居和俞明杰虽然年纪不大,在挖野菜这方面已经很熟悉了,他们认识不少野菜,俞向居还身负重任,家里唯一一只下蛋的母鸡平时吃的就是他负责的。

挖的这些野菜嫩一些的自己吃,老一些的就喂鸡,喂的饱饱的,鸡就能下更多的蛋。

今天这两个小家伙一直在注意周围的动静,想着要是又能抓到一只鸟就好了,小小只的也行,用火烤了喷香。

现在是秋天的季节,俞向安挖着野菜的时候,正好遇到了一片菊花,她自然不打算放过,除了用来泡茶,还能用来作枕芯,还可以用来作香包。

用处多多。

看到她在摘菊花,俞向居喊了一声,“五姐你又在摘花。”

“这个是菊花,我之前跟你们说过的,可以用来泡茶,清肝明目,回去晒干了,泡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