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ur /因为你自己喜欢/(第2/4页)

包子心领神会,拍案而起:“卢思浩,你叫我来吃饭,你居然没带饭卡!”

我说:“我没想到老陈也没带,你等等,我去向刚才那个姑娘借!”

于是我走到姑娘面前:“姑娘,我们刚才说什么,你听到了吗?”

姑娘说:“废话,你们两个说这么大声,全食堂都听见了好吗!”

姑娘有些为难,说:“我马上要回去上晚自习了,借给你们,我怕来不及……”

我心说,等的就是这句。

我说:“那你把你的小灵通号码告诉我,晚上我发信息给你,然后还你饭卡。”

姑娘想了想,说:“那好吧。”

然后她把自己的小灵通号码告诉了我。

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智商达到了巅峰。

就这样,我和姑娘正式认识了。

她说自己喜欢“五月天”,我说这么巧我也是,然后回家恶补“五月天”的信息。

她说自己每天起得早都会早点来学校,我说这么巧我也是,然后从此开始早起。

她说自己住城南,我说这么巧我也是,然后每天晚上送她回家,再一路狂奔回我在城东的家。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送她回家不管东南西北都顺路。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陪她吃饭不管酸甜苦辣都爱吃。

那时候不管做什么事,都特意想突出一个“巧”字。我希望她喜欢的正好是我喜欢的,她爱吃的正好是我爱吃的,她去学校的时间正好是我平时的时间,就连我遇见她这回事也正好是我没带饭卡。

这样姑娘一定会认为我们两个之间所有的故事,都是因为缘分。

有些恰到好处是他的费尽心机,有些偶然相遇是蓄谋已久,有些理所当然是因为喜欢。

有时候翻山越岭,就为了和她在一个路口相遇,然后可以假装不经意地说一句:“好巧。”

这是我自以为是的浪漫,这是我想让她觉得我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兴许一些不同能让她对我记忆深刻,这样的想法贯穿始终。

很快到了我的生日,大约在冬季。

生日前夕,我随意跟姑娘说了句想要个生日礼物,随意到我自己都忘了说过要生日礼物。

那天我在校门口等她回家,从九点半等到了十点,小灵通发信息她也不回。生日夜却见不到她,我特别失望。

正当转身要走时,我听到有人在背后叫我,我刚回头还没来得及反应,姑娘一把把围巾给我戴上了。

是一条大红围巾。

那一瞬间我居然不知道说什么,心里满是欣喜嘴上却嘟囔着这围巾不好看。

姑娘一时上火,伸手就要把围巾拿下来,我说就不摘。于是我们绕着操场跑了好几圈。

很多年后我回想起这个场景,觉得特傻,又不知道为何觉得特别浪漫。

后来我把姑娘送回家后,一个人骑车回家。明明是冬天,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冷。

那天晚上我决定换个小灵通,一定要买最高级的那种,一定要可以存一百条短信的那种!我想把跟她的聊天短信尽可能多地保存下来,为此我省吃俭用,外加不要脸地蹭了姑娘两顿饭。

因为常和她见面,本来不戴围巾的我开始每天戴围巾,而且自己研究出了围巾的七种不同戴法。再加上我那时喜欢穿大衣,老陈说我每次出现都有种《上海滩》的即视感。

我说:“以后每年的冬天,我都要戴围巾。”

再过一年,我要出国了。

姑娘很早就知道我要出国的消息,也是她一直鼓励我,我才坚定了这个想法。

高三的冬天,姑娘要上高三下学期,我要飞去墨尔本。那个寒假,姑娘给我织了一条蓝色的围巾,让我把红色的还给她,她想自己戴,这样我们两个人就还算是有着关联。

那天我对姑娘说:“等你们高考完,我一定会回来给你唱《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