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卧薪尝胆(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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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涞写得手酸,周围数十人的噪音让头更晕,不由问起为什么不找剧院里的异人来写?

剧院的表演者们纷纷叫苦,说他们早上一听说大会快结束,就拉着异人们写条陈,结果他们就写了半个时辰不到,就逃得逃,睡的睡,根本靠不住,所以只能等小崔你来了。

崔涞甚是无奈,但他毕竟已经是上位者,哪怕这些人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也不会为这点小事束手。

“这样的下去不行,你们分成四个小队,商量一下都要说什么,然后一个队一队排队来我这里,否则到天明也写不完。”

员工们都同意了,小队商讨之后,他们思路更清晰,也不再重复发表,只花了半个时辰,便写得差不多,但这时,又来了一只队伍。

“听说你们这里有识字的可以写条陈?”一群臂膀在厚棉衣里也显得非常健壮的大汉涌过来,有一两个人手里甚至还拿着铁锤,“我们这些打铁的也要写。”

崔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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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很快便至,各种条例建议也爆发一样涌向魏瑾,就算被整理精简过,也有很多看起来有用,但完全没有可行的条例,需要她一条条亲自甄别批准。

这样当然不可能完全正确,但每一部法典再小心,也是有试错成本的。

但好在,她是修法,不是立法,所以还在承担范围之内。

三月时,单秘书将她批准的法典整理成一部初稿,这部调整过的法典里,确定了北方的土地性质、地租政策、刑法标准,但对的民法的涉猎并不多——如家产纠纷、婚姻纠纷这些事情,虽然有涉猎,但基本并不多,因为这些事情如今还是家庭内部矛盾,政府插手,不仅得不到别人的支持,而且还会让受害者处境更艰难,只能用时间潜移默化去慢慢改变。

法条太多,没有公示在邸报上,但很快就会印刷出来,送到自地州郡,做为将来的行事标准、考试答案。

玩家们当然是一条不少地把这些条文放在网上,云玩家们也拿出找茬的热情,观察这些和以前到底有什么不同。

先前那位得到内测号的大佬指出,这部法典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法理上剥夺了贵族的特权,废除了从汉武帝开始的“赀选”,即有钱人可以通过给钱买官;废除可以通过付钱赎买“十恶”之罪外的赎罪权。别的不提,至少从法律的角度禁止了人生权的买卖。

还有就是土地政策,也就是说,年满十二岁的人,都有资格分得土地,但是,是基本的土地,男丁和女子在满十二岁后,都可以用比较少的租子到土地,超过额度,地租就是正常范围,如果再超过一百亩,租税就会更多。

差不多类似于阶梯电价计费那种,应该是用来抑制土地兼并,至于有用没用,拭目以待——要知道土地国有不是咱们独有政策,萨珊波斯和唐朝都搞过,只是人口增长和阶级固化,在两百年后这制度就名存实亡了。

不过这需要大量有知识的人手,每年清查土地,不然以现在魏晋的消息传播速度,实行起来就更难,瞒报的事情,历朝历代都没有少过。

至于女玩家们期待的女子分地,还没有正式进行,预计是是从316年也就是明年开始,满十二岁女子,可以分水田一亩或者旱地两亩,又或者生地(刚刚开垦的地)五亩,这个数量肯定是比男丁少的,但农耕文明,男人的作用比女子大是不争的事实,强行平均不现实,只能说等耕作工具发展了,才有可能达到均分的标准,至于用年龄满了来分,是因为古代的孩子夭折率高,而满十二岁后,基本可以算成年人了,十八岁分就太晚了,会饿死人的。

剩下的就是一些小打小闹了,比如商法、比如船税法、征调、军律之类的,也不是什么重点,还有女子十六岁前可嫁人不能生子之类的,这条我觉得实行起来问题很大,基本在城里因为女工需要留下挣钱可以推行,但是在乡里,这条不会有人遵守的,所以还是要发展生产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