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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开玩笑吧。”

“我没有。”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他的车在那儿。”路易莎指向路对面。

“他搭出租车去镇上了。他真的不在。他在等你来吗?”

“不是,我只是需要跟他谈谈。”路易莎的发型与妆容完美无瑕,她穿着一件杏色亚麻连衣裙和一双超高、超尖的奶油色鞋子。

“他现在在开一场午餐会议。你为什么不稍后给他打个电话呢?”

“我试过给他打电话。但情况变了。大多时候他连接都不接。”路易莎的声音开始颤抖。“那个,我能进去吗?”

“爱慕”像一只鳗鱼扭来扭去,迫不及待地要去做正要去做的事情。埃莉犹豫了。“问题是我们正打算出去散步。”

“那好。我跟你们一块儿去。”

“但是──”

“请让我跟着你们吧。我需要谈谈扎克。乖,乖,好狗狗。”路易莎小心翼翼地轻拍“爱慕”的头,这还是第一次。甚至使“爱慕”露出吃惊的神情。“这家伙真的很可爱,不是吗?”

“谁?扎克吗?”

“不是,是狗。”她看着埃莉将绳子系在“爱慕”的颈圈上,把它放下来,“过去那几周太难熬了,我非常想念他。”

“谁?‘爱慕’吗?”

“我说的扎克。”前门一关上,路易莎就跟着他们走下石阶,“那他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老样子,真的。”噢,天哪,这是不是太麻木不仁了?“我肯定他也很想你。”埃莉匆忙说,“你知道男人都是这个样子。他们很会掩饰自己。”

但是现在太迟了。路易莎的脸拧巴起来。“这太不公平了。我从来都没这么痛苦过。他有没有提到过我?”

“哦……没有。”

“他一定有。他一定说过什么!我们曾是完美的一对。”

他们组成了一个奇怪的小队伍,穿过摄政公园路,沿街都是商店。“爱慕”带路,用力扯着绳子,急切地想要抵达草地。埃莉紧随其后,穿着她亮闪闪的夹趾拖鞋健步如飞。垫后的是穿着超高的高跟鞋,走路略微摇晃,努力想赶上他们的路易莎。

“他什么都没跟我说过。”埃莉扭头大喊道。她朝在面包店工作的布朗尼打招呼。

“他有没有在和别人约会?”路易莎问。

“没有。”

“你怎么这么肯定?你是怎么知道的?”

“好吧。他没有跟我讲过他在和别人约会。而且上一周我还不得不当他的女伴参加一个活动,因为──”

“噢,上帝啊。在克拉里奇酒店的晚宴?他邀请了你?这太不公平了!”

埃莉加快步伐。现在变得越来越尴尬了。路易莎声音很大,人们纷纷转身来看他们。他们终于抵达了樱草花山,她可以松开“爱慕”的绳子了,找一根棍子,有多远就扔多远,然后看着他追棍子。

“我打赌你很高兴我们俩分手了,对不对?”路易莎双手贴在臀上,努力平复气息。“现在扎克完全属于你了。”

不要脸红,不要脸红。“我为他工作,仅此而已。”

“啊!”当“爱慕”嘴里叼着棍子猛冲回来时,路易莎惊慌地发出一声尖叫,像袋鼠一样蹿到一旁。她的高跟鞋陷到地里面,她努力恢复身体平衡,谴责道,“但你一定喜欢他。”

“好吧,够了。我没有喜欢扎克。”埃莉祈祷她的鼻子不会突然长长几英尺。“我有男朋友。他叫托德。”托德不会介意她再借用他一次,这都是用在正事上。“而且我不需要听你说这些没用的东西,所以你可以不用再跟着我了,再见。”

路易莎立即以手捂脸,挫败地摇头。“噢,上帝啊。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不知道怎么办……”

现在这绝对引起旁人的关注了。一个小女孩用力拉了一下妈妈的手臂,小声问:“妈妈,那个大个子姐姐是不是在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