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定风波

他一天不挨打,浑身都难受

制服首恶以后, 剩下的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

齐三爷被江雪声的琴弦绞断了一条胳膊,崆峒长老被钉穿了第三条腿,先后宣告再起不能。两人一个倒地哀号, 一个跪地喘息, 被汗水浸湿的头发一绺一绺贴在额头上, 活脱脱便是两条苟延残喘的落水狗。

舒凫刚一想到这里, 立刻在内心向狗道歉:对不起, 辱狗了。

至于凌奚月, 这人倒是个精明的, 非但没有出手协助崆峒长老, 反而在江雪声抛出琴弦那一瞬间催动传送符, 一溜烟地尿遁了。

挺牛逼啊,舒凫想。

不愧是要做病娇男配的男人。光是这一手审时度势、见好就收的技术,就比男主那个铁憨憨高了一个段位。

可惜是个病娇。

这一次, 他没有遇到温柔治愈的女主姜若水,自然也不会再有之后求而不得、焚心似火、剑走偏锋、巧取豪夺的一系列魔鬼操作。舒凫衷心希望, 他能够珍惜这次机会,积极治疗, 洗心革面, 重新做人, 保住那点来之不易的逼格与智商。

毕竟在原著中,大多数角色非蠢即low, 或者又蠢又low, 这两样东西实在稀罕得很。

这样一来, 或许凌奚月还能成为一个不太辣眼睛的反派,把自己从垃圾桶里拯救出来。

总而言之, 希望他千万不要再恋爱了。

就算要爱,也请他去爱恶毒女配,实现反派的内部消化,自然降解,还女主一片绿水青山。

但是,舒凫没有想到——

……

“阿月,阿月!你没事吧?”

凌奚月那道传送符是崆峒长老亲手绘制,质量过硬,一转眼就将他传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山头。

在那里,他豢养的灵宠——一条通体纯黑的博美犬正在等候,毛茸茸、圆滚滚的,像个活蹦乱跳的煤球。

“阿月,你吓死我啦。不是说好了,在青城办完事情才回来吗?是不是老色.狼又为难你了?我帮你咬他!”

博美已开了灵智,一口软糯奶音,颠颠地冲他跑过来,蓬松的大毛尾巴摇成了一朵花。

是的,博美,狐狸犬。

凌奚月及冠那年,他家大哥亲手抱来了这条狗,说是送给他的礼物,让他当作自己的灵宠。

凌霄城中人尽皆知,大公子凌凤卿的灵宠是一匹狼,来自北方雪山之巅,通身也是雪一样的白,看上去威严而又高贵。

就如同“凌大公子”给人的印象一样。清冷高华,飘逸若仙。

但在凌奚月眼中,大哥空有一身好皮囊,内里不过是一个高配版的齐新蕾。至多比她更阴险一些,懂得拐弯抹角地羞辱人,用一条狗来提醒他眉眼高低。

白色的狼,黑色的狗,泾渭分明,高下立辨。

凌奚月知道自己势弱,在露出獠牙之前,他只能做一个温顺的、与世无争的弟弟,安静地等待时机。

大哥让他养狗,他就乖乖地养。

幸好狗很可爱,他看着也有几分喜欢,觉得比人顺眼多了。

养着养着,狗就成了他唯一的朋友。

如果说凌奚月有八斗真心,在他遇见姜若水之前,其中七斗可能都喂了狗。

“阿玄,你别紧张。”

凌奚月伸手撸了把狗头,眼角弯弯,依旧是一脸无可挑剔的温柔笑意,“你瞧,我这不是好好的么?崆峒老儿没有为难我——他再也为难不了我,也为难不了任何人了。这么多年来,我的心情从来没有这样畅快过,只可惜动手的不是我自己。”

“???”

博美歪着小脑袋,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好像两粒黑葡萄,直勾勾盯着他瞧。

凌奚月:“……”

沃日,好可爱。

凌奚月沉迷夺嫡,无心风月,视美人如红粉骷髅,看一条狗倒是眉清目秀。

如果换在平时,他这会儿就该在内心感慨“不如撸狗,搞事情不如撸狗”了。但这一次,他却意外地踌躇一瞬,提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