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第3/3页)

这个时代一般人结婚没有什么必须得穿婚纱的讲究,也不讲究非得穿白色婚纱,可以说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结婚仪式也相对简单的多,亲朋好友去教堂围观一下结婚仪式就行了,有钱人家招待一顿吃喝,没钱人家婚礼之后就各回各家,婚礼的成本可以低到忽略不计。

德拉米拉伯爵在伦敦也不认识什么人,就连亲朋好友都没有,便准备第二天在教堂门口随便找个人当证婚人。

阿德里安为阿比盖尔挑了一条嫩黄色的新裙子做结婚礼服。

买了一对朴素的黄金戒指做婚戒。

兴奋得睡不着,非得拉着阿比盖尔说话,声称可以一直说到天亮。

但其实没到午夜他就睡着了。

他容貌俊美,可以说是个美少年,五官清秀,组合起来就是一个过于美貌的男孩。金棕色的头发,不是法兰西式的波浪长发,大概因为在修道院的缘故,头发剪到齐耳。男人留齐耳发很少会好看,但大概是因为年轻,又漂亮,齐耳中长发反而为他平添了一分纤秀。

是个很好看的男孩。

她伸手轻轻按了一下他脸庞。

一个小窝窝。

德拉米拉伯爵夫妇一直分床睡,这小子在性方面可以说还没开窍,每次吻他,他总会面红耳赤好半天。

可能有点太纯情了。

征服这样的男孩有什么成就感呢其实一点也不难,这个年龄的男孩正处在从男孩到男人的过渡阶段,家庭富裕父亲宠爱,本来就不应该成为狂信徒,如果他被宗教洗脑了,对他进行反向洗脑就好了。

人类是善于享受的,为了享乐,发明了无数娱乐,无数工具,目的都是更好的为人类服务。年轻男孩谈不上“阅尽世事”,甚至都还没有尝试过世间所有好玩的事情,这样的人,诱惑起来根本没有什么难度。

他不是想要“拯救”她吗她就先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迷途羔羊”。

作者有话要说她谁都不爱,所以结婚也就是谁都可以,不要在意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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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月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