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第4/5页)


  我的手上有淡淡的一股巧克力味。和舅舅住在一起,我是偶尔闻到过这种气味,还以为是住在宾馆里,房间里喷洒了什么香味,原来气味来自这块石头。
  “这是金香玉。”金香玉,是那句成语“有眼不识金香玉”的金香玉吗?舅舅说是的,我把小石头从他的脖子上取下凑在鼻前,香味更浓了。我突然想历史上有个叫香妃的,说是身上放有异香,人怎么能放出香味呢,莫非她佩戴了就是这么一块有香的石头?!可是,女人是佩戴金香玉的,舅舅,一个粗而臭的男人,佩戴的什么金香玉呢?这简直是一个遥远神秘的童话!但舅舅绝不是文人,他不会加盐加醋地想象,他告诉我石头是红岩观的老道士送给他的。老道士是和观里惟一的徒弟在深山的一个溶洞里偶然发现了这块石头的,他们把石头装在麻袋里背下山,搭乘了当地进山拉木料的拖拉机。行至半路,老道士一阵恶心,就让拖拉机停了,他下去呕吐,呕吐了好长时间还是难受,开拖拉机的人就不耐烦,竟把拖拉机开走了。
  老道士那时还有些生气,骂了一声,但谁能料到,开走的拖拉机在驶出两千米左右翻跌到了二十米高的崖下,拖拉机上的人无一生还,他的那个徒递连头都被压扁了。
  老道士拣了一条命,他坚信是这块奇石拯救了他,就将石头拿回观里供奉在案头。
  这块石头有奇处,观周围的山里人都是知道了的,却谁也说不清这是一块什么石头。
  两年前州里召开全省的地质会议,老道士带了石头去找科学家鉴定,终于认定了这是金香玉。金香玉的出世当然轰动了地质界,但追问石头是哪儿来的,老道士不说,他明白这是上天赐与的缘分,“我送给你们一份吧”,于是石头一分为二,一半贡献了地质部门,一半带回观里,并在一个大雪天里悄然进山,想用乱石堵了那个溶洞口,奇怪的是洞口竟发生了塌崖,连他也寻不着了洞口的方位。老道士从此再不提这件事,但老道手里还有一半金香玉的事毕竟传播开来,省里州里的有钱人接踵而来,要拿黄金的六倍价来购买,老道士一口咬定全捐献国家了,而私下里将那一半金香玉锯成小薄片,分赠给了曾给观里办过事的人。舅舅是最后一次普查狼时到过那座山上,夜里就住在观里,他诉说着猎人将不能猎狼的恐惧,老道士便送给了他这块金香玉作了护身符。
  “老道士还在吗?”我当然不能索要舅舅的护身符,但我太喜欢这样的石头了。
  “还活着吧,”舅舅说,“如果咱们真能去为狼拍照,我可以领你去红岩观,能不能送你一块儿,那就看缘分了。”我相信我有这个缘分。我已经琢磨好了,一旦我能得到一块金香玉,我是不会交给老婆的,要送就送我的女朋友,让她成为我的香妃。但是,舅舅再次去了沙河子,当天并没有返回,甚至三天也没有人影。
  乡下人的时间观念差,这是最令我头疼的,可他迟迟不回来,我又有什么办法呢?第二天一早我去了州城图书馆借阅关于狼的有关资料,十分遗憾,狼的书籍太少了,在有限的时间内了解一下狼的习性和生存的环境以及发情、交配、生育的企望全然落空,我只是抱回了一堆有着狼的故事的小说。于是,重新读了《聊斋志异》的一些章节,读了鲁迅的《祥林嫂》,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是坐着读,窝在沙发里读,后来就躺在舅舅的那张床上读。
  舅舅的床上是铺着狼皮的,我竟一时忘掉了狼毛会起的事,晚上十点左右的时候,突然觉得身上痒,目光刚一溜到狼皮上,发现狼毛都竖起来了,一下子吓得心都要跳出胸膛了,火烧似的从舅舅的床上跳坐到我的床上。坐到了我的床上,我一眼一眼盯着狼皮,宾馆里一片寂静,电灯白生生照着房间的四壁,总觉得那狼皮在动,心里告诫自己:这不可能,这不可能,拿过书继续读,企图分散开我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