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会师

萨沙的大治愈术, 在第3天就已经展示出不凡的效果。

反抗军首领赤着上半身,一手撑在洗手台上,微微偏着头, 在盥洗室用刀片刮脸。

他与自己的士兵们同吃同住,要想再过从前那种精致的生活, 基本上已经不可能。

但布鲁斯·韦恩并不需要时间适应。他在早年游历的时候,就已经习惯饱经磨难的日子了。

镜中男人的脸,原本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十岁。

持续高负荷的战斗,和不断服用的强化药, 不可能给他的人类躯体任何缓冲时间。

第一年, 他的真实身份就已经被公开。但渐渐地,不再有人记得,他们沉默强悍的首领,曾经也是哥谭大名鼎鼎的贵族公子,招蜂引蝶的布鲁西宝贝。

在一切都还没发生的时候,他的正联伙伴, 总是很讨厌跟他一同出席宴会之类的场合——那代表着所有漂亮妹子的目光, 都会被布鲁斯抢走。

“你会发现他这人还是戴面具讨喜点,”哈尔出离愤怒地评价过, “真的。”

现在大治愈术正在他体内生效。

第三天, 他鬓间的丝丝白发, 就已经全变黑了。

这张饱经风霜的容颜,就像回溯魔法一样,慢慢抚平皱纹、隐去深重的黑眼圈, 将表层那些狰狞的灼伤抹除。

布鲁斯·韦恩那张夺目的俊美容颜,正在一点点重新展露。

但这对他不重要。

真正重要的是,他开始拆除自己脊背上, 那些开始生锈的外骨骼装置。

他的身体比任何人知道的。

都要糟糕百十倍。

当布鲁斯脱离外骨骼动力装置时,他基本等同于一个无法移动的瘫痪病人。

他握拳,行走,坐立,战斗,每一个从运动神经传递而来的指令,都已无法被自己的躯体接收。

他成了一个挂在外骨骼装置上的肉架子。所以也曾认真考虑过,让自己成为钢骨那样的半机械人。

现在,他脊背上的外骨骼,已经拆到了第四节 。

布鲁斯正在体会重新掌控躯体的感觉,学着重新用手指操控刀片,给自己刮干净胡茬。

不过他故意将刀片压深了些,在下巴上割出一道血痕。然后靠近镜子,评估伤口愈合的速度。

镜中男人的脸在渐趋年轻。

唯有那双幽蓝的眼睛,是苍老的。

“吉姆。我总在想,如果还能再有一次机会。”

第三年年初,他坐在吉姆·戈登病床前,说出他埋藏已久、且永远不可能再提的一段话。

“——在这一切发生前,我会亲手杀掉小丑。”

小丑。他该死。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比他更想要让小丑死。

他该死在恶臭脏污的哥谭下水道里。像一条被活活打死的疯狗,尸体旁围满肥大的老鼠,最终被啃剩一具斑斑的白骨。

小丑枪杀戈登的妻子,将他的女儿芭芭拉——充满正义感和热情的蝙蝠女孩——残害到终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小丑用撬棍毒打一个孩子至死。当他把杰森·陶德的尸体抱出废墟,这个孩子几近不成人形。

这个疯子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动摇黑暗骑士一生的信条。他要拉哥谭最伟大的英雄陪他堕落深渊,当他死去,哥谭骑士高贵的披风,也会被他的污血腐蚀。

“Ah……Batsy,Batsy。”小丑说,“你总是不肯让我赢一次。我该对自己好一些,去挑战一下简单难度。”

——于是,当克拉克撕开他的心脏时,这个恶魔发出了他此生最畅快、最如愿以偿的大笑声。

“吉姆,在他腐化克拉克之前,我就该杀了他。”

伤痕累累的骑士坐在床边,将他反复在心底完善、却永远无法实现的计划,朝这个大限将至的老人和盘托出。

“当我杀掉小丑,我一定会产生无法预料的变化。所以在此之前,我会做一套详尽的、针对我自己的计划。我不能让迪克和阿弗动手——他们永远下不了手,只会任由我变得越来越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