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人生的哲学思考析《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第4/5页)

不错,在《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里,是有不少弗洛伊德,然而又不只是弗洛伊德。即如那所谓母性的人和父性的人,我们不但可以进一步用瑞士精神分析学家容格的类型学说(Typenlehre)来加以解释,而且甚至可以在中国古典哲学中为其找到依据。华裔德籍的黑塞研究专家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的教授夏瑞春认为,歌尔德蒙和纳尔齐斯分别体现了阴和阳的原则,是彼此对立而又相辅相成的两极,并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此两者结合在一起就形成太极,就实现了黑塞理想中的伟大的和谐……5

至于小说中那母亲的形象,本身就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本身就充满了矛盾,既是幸福之源,又是死亡之源,既永远地在生,又永远地在杀,有着一张既慈祥又残忍的阴阳脸,情况就更加复杂得多,因此也可以有更多的解释。仅仅黑塞自己,就在小说中给了她诸如伟大的母亲、夏娃母亲(Eva-Mutter)、原母(Urmutter)以及人类之母等等称谓。在1956年致某友人的信中,黑塞自己将她解释为“包罗万象的外在世界——大自然和无与伦比的永恒艺术的象征”6,这无疑是符合实际的。此外,也还有人认为她乃是借用了容格的“伟大母亲”的形象,乃是“包罗万象的生活中各种矛盾的象征”。7夏瑞春干脆视她为生成万物的道或玄母,为实现了阴与阳和谐统一的太极。8如此等等,解释各式各样,但有一点看法是一致的,即认为她只是一个象征。至于笔者,则以为她既象征生活——爱情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象征大自然;歌尔德蒙只是在离开了修道院那纯精神的国度,投身到生活和自然的怀抱中,才成为了杰出的艺术家,才得以自我完成和自我实现。

然而,纵有上面这许多解释,仍旧不能说已经穷尽夏娃母亲这一复杂多变的形象的丰富象征意义和深刻思想内涵;我们的读者和研究者仍然有驰骋思想、进行新的理解和诠释的广阔天地。

《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通过情节和形象,回答了什么是艺术的本源等几个带根本性的问题,但又不仅止于此。在这部小说中,可以说随处都可以读到有关艺术哲学和艺术美学的独特而隽永的见解。如关于艺术的功能和价值,照歌尔德蒙的看法就在于化生命的无常为永恒。他还认为,“艺术和艺术家如果不能像太阳似的炽热,像风暴似的猛烈,而只能使人赏心悦目,带来小小的幸福感,那就毫无价值。”因此,歌尔德蒙是“怀着深挚的爱在雕纳尔齐斯的像”;借助这座雕像,一方面纳尔齐斯“使自己从生命的变化无常中逃脱出来”,另一方面,歌尔德蒙也在它身上“每每发现了他自己,发现了他的艺术家天性和灵魂”,也就是说,作为艺术家,他通过作品实现了自我。

又如,歌尔德蒙或者说黑塞认为,杰出的艺术品与梦境之间有一个共同之点:神秘。“工场中、教堂内、宫廷里,全都充斥着无聊的艺术品……它们全都令人大失所望,因为它们唤起了人们对最崇高事物的追求而不能予以满足,因为它们缺少了一点主要的特征:神秘。”这神秘二字,显然不能作字面的机械的理解;至于它是否就是艺术的主要特征,却值得进一步探讨。

关于艺术的特征和本质问题,歌尔德蒙—黑塞还说:“艺术是父性世界和母性世界的结合体,是精神和血肉的结合体;它可以从最感性的事物出发引向最抽象的玄理,也可以始于纯粹的思维世界止于血肉之躯。一切真正崇高的艺术品,一切并非只能哗众取宠、充满着永恒的秘密的艺术杰作……一切地地道道的、毫不含糊的名家精品,全都无不有着(像夏娃母亲那样)危险的、笑意迎人的阴阳脸,全都雌雄同体,全都是冲动的性感与纯粹的精神并存。”这一段话,道出了艺术作品的精神与血肉也即神与形的关系。结合前边的神秘说来看,自称“德国浪漫派的最后一名骑士”的黑塞,在美学思想上似乎是格外重视艺术作品的含蓄、神似和神形兼备这些特质的。而《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这部小说本身,就具有含蓄而富于神秘色彩的特点,读来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