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黑暗(第4/8页)

所谓革命,是以人类的解放和进步为前提的,它必须符合人道主义这一最高原则。革命把人民群众动员起来,只是为了他们能够以足够的力量扭断锁链,冲破牢笼,争得自身所应拥有的权利和尊严,而不是把群众运动当作工具,权宜的手段,为个别的集团或领袖人物谋取特权。小说中的“第一号”就是这样的人物。群众也不是个人的简单的集合体,就像鲁巴肖夫与伊凡诺夫讨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罪与罚》中的学生拉斯科尔尼科夫有没有权利杀死一个老妇人的问题时所强调的,“数学单位是人的时候,二乘二不是四。”在群众中,个人的生命,利益和自由意志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生存者是幸福的。生活着是美好的。小说中多次写到脚拇趾的扭动形态,它是作为血肉之躯的一部分而出现的;哪怕是很小的部分,也将因为它生动的提示而令人永远留恋所在的世界。理查德的口吃,阿洛娃的大眼睛、白皙的脖颈和弹性的胸脯,鲍格罗夫的呻吟与呼叫......记忆就是为这些生命现象所撩拨产生的,因而有了现代心理学家所称的“海洋感觉”。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生命恰恰遭到敌视。“肉体清算”每天都在进行,此外,是大量的决议,指示,教条,原则,抽象逻辑对生命实存的禁锢、绞杀和葬送。鲁巴肖夫强调不能像对待物理试验一样对待生命个体,对待历史;因为前者可以上千次地作同一试验,但是对后者只能有一次。然而,他知道,“无限是政治上可疑的一个量,‘我'是可疑的一个质。党不承认它的存在。”已故的伙伴们以巨大的沉默表明,“党否认个人的自由意志——同时,它要求他自愿的牺牲。”对他个人来说,从事革命工作四十年,“党取走了他所能贡献的一切,却从来没有给他答复。”组织与个体,逻辑与生命的对立是明显的,以致他不能不承认:“人道主义和政治,对个人的尊重和社会进步是互相不能容忍的。”可以说,正是这一无法解决的悖论,构成了全书的主题。

在目的与手段之间,鲁巴肖夫一直是钟摆一样来回摆动。作为党的一名忠诚战土,他相信这样的逻辑:“个人算不得什么,党才是一切,树枝若从主干上折断,必然枯萎而死”;为了维护屹立的大树,一直听任手段的摆布,以致终于导向公开审判这场古怪阴森的把戏。事实上,手段战胜了目的。惟有在内心深处,他仍然保持了对目的的探寻,并以目的质疑手段。问题的复杂性在于,长期的严密的组织生活一一失去自我的生活一一使人处在运动惯性的过程中,难以看清革命的目的;即使有所察觉,也不敢向自己充分承认。其实,早在理查德事件以后,内心分裂的事件就随之发生了;直到被处决前夕,这种个人的觉悟才以想像或幻觉的形式出现。但是,他已经不可能为未来的“新的运动”而斗争了。他曾经问一位农民道:“你记得圣经中那一段沙漠里的部落开始叫喊:让我们选个队长,让我们回到埃及去吗?”他没有给带到山顶上,就被沉重地击倒了。围绕他的只有沙漠和无边的黑暗。在他与有限的天数做斗争的最后时刻,周围这个使他为之奋斗四十年的世界,激起他的最辉煌最美丽的想像的,竟然是纯粹属于个人的和生命的。当他在审讯中晕倒被抬出院子里时,刚刚醒来便立刻为刺骨的新鲜空气和惨淡而清新的阳光所陶醉。小说写道:“他以前没有充分欣赏这种美事,真是愚蠢。为什么我就不能干脆地活着,呼吸新鲜空气,在雪地上散步,让脸上感到阳光的温暖呢?”革命者把他追求的目标,从最远的高处移至自己的脚下,他只渴望获得一个普通人的正常生活的权利,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