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撒娇的小作精完(第3/5页)

唐锋南最近已经在戒烟了,今日却坐在医院花园的一处阴影里又抽起了烟。病房里灰暗的气息和少年那张哭泣的脸在他脑中挥之不去,坐在那里待了很久,直到远远看见唐浩初朝他走来。

可能是在阴影中待得太久,唐锋南被前方的光线晃得微眯起眼,而唐浩初就在明亮的阳光里一步步走近,穿着干净的白衬衫,仿佛整个人都在发着光,和那日站在领奖台上一样耀眼。

他是那样鲜活和年轻,就像最明媚的太阳。

唐锋南忍不住站起身,紧紧握住唐浩初的手。握得力道有点紧,让唐浩初露出了困惑的表情,“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唐锋南摇摇头,“我只是不想住院了。”

“现在知道不想住院了?”唐浩初显然还对之前的事心有不满,“你不是胆子大不怕死吗,穿着单衣在雪地里傻站几小时都无所谓?”

唐锋南没有说话。他一点也不胆大,人一旦有了感情,就胆小窝囊得不行,怕失去,怕分离,怕对方不喜欢自己,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又怕委屈了对方和自己在一起。

其实唐浩初已经喜欢上唐锋南了,可就在他真正明白和付出感情的时候,竟感觉到唐锋南隐隐把他往外推。

因为以前不管他去哪,唐锋南都一副很不放心恨不得时刻跟着的模样,如今反过来了,主动跟他说年轻人要多出去玩玩逛逛,又说有什么想买的让马克陪着去买,不用整日跟他待在病房里。

唐浩初一开始不当一回事,只当耳旁风一样连一句应和都没有,但唐锋南类似的话越来越频繁,似乎觉得把他留在身边是委屈了他,每天都要提一次。

唐浩初这次终于回话道:“我不缺东西,也没有想要买的。”

“那去买点衣服鞋子,”唐锋南道:“我看年轻人都喜欢买潮流风格的衣服,记得安立国说他孙子光球鞋就摆了满满一屋子……”

安立国的孙子就是安森,回想起那位有事没事都要打电话给他的安大少,唐浩初撇了撇嘴,“我不喜欢那种风格的衣服,年轻就是要简简单单的啊,你是嫌我不够好看,要多弄点衣服来装点?”

“当然不是,”唐锋南摇摇头,“没有人比你更好看了,耀眼的像外面的太阳,让人自惭形秽。”

唐浩初正好坐到了唐锋南跟前,唐锋南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肌肤光滑柔软,没有一点瑕疵,回想起自己的眼角已经布满了细纹,忍不住低下头,“而我已经是下午的太阳了,正在走向枯朽,却还要把你拘在身边,简直是自私又可怜。”

“才不是,”唐浩初伸出两只手捧住唐锋南的脸,把他的头重新抬起来,看着他的眼睛认真说:“相信我,我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你这个年纪的男人更有魅力的了。”

他并不是随口一说,是真的这么想。年近四十的男人,理智沉稳又有担当,还有岁月给予的成熟气质,最有魅力不过,——可惜唐浩初自己没有一个世界能活过三十五岁。

但唐锋南不这么觉得,只充满珍惜地亲了亲唐浩初的小脸,“谢谢你的安慰。”

“这才不是安慰,再说你一点儿也不老啊,走出去完全能充当我哥。”

唐锋南摇摇头,不置可否,“我比你大那么多,总归要先你一步走的,到时候……”

说到这里不由顿了顿,于是唐浩初想也不想便接话道:“放心吧,你走了,我就陪着你一起走。”

唐浩初本来就只能在一个世界里待三十年,所以这句话完全是脱口而出,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唐锋南一颗心却沉下来。他始终认为唐浩初对他的感情是依赖,不是爱,少年只是在他的疼宠和死缠烂打下养成了依赖他的习惯,还没有感受过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是他自私地把他和自己捆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