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第2/5页)

十爷不小心笑出了声,四贝勒脸上也难掩笑意,九爷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恶狠狠地瞪着十四弟。

“小孩子懂什么,瘦得跟麻杆一样才丑呢,再说我这也不叫胖,只是微微有些富态。”九爷很是不服气的道。

福晋都说了,他这样刚刚好。

爷的骨相本就生得比旁人好,胖瘦皆宜,没有寻常人的烦恼。

这话说的,跟九爷最是亲近的十爷,都想把脸捂上了。

“九哥还是先坐下,尝尝这梨花酿,庄子里的人自己酿的,酒劲儿不大,但很是香醇,连我这个不爱喝酒的人,都觉得不错。”胤祯很是生硬的把话题移开,别把人气走了,到时候谁与他共苦。

九爷还不知道十四弟的险恶用心,给了梯子,也就顺着下来了,他也不想在这里一直跟兄弟们掰扯胖瘦美丑的事情,男人看男人知道什么是丑是美,女人看男人才能看得出来。

这壶梨花酿的酒劲儿是真的不大,而且还带着甜味儿,同十四弟惯喝的蜜水也没有多少区别了,十爷是喝不惯的,九爷倒是还行,他最是喜甜了。

桌上的几道菜勉强还能入口,就算是野菜,那也经过了精心的烹制,并不是洗一洗就直接装盘端上来了。

但这粗粮做成的窝窝头,就有些为难九爷这个精细人了,口感什么的就不说了,关键是下咽的时候,太剌嗓子了。

他何时吃过这样的东西,尤其是在有了福晋后,生活水平都跟着提升了,要不然体重也不会增加这么多。

“四哥还是让人做些米饭吧,忆苦思甜的滋味儿,弟弟们已经感受到了,也没必要这么认真,就算是不为我跟十弟着想,那也得替十四弟想想,他还在长身体的年纪呢。”九爷难得说软话。

他以往素来是看不惯四哥的,那可是为了一条狗就把他辫子给剪了的哥哥,他在四哥心里还不如一条狗重要,要说心里头没怨气那才怪了呢。

可自从见过四哥抱孩子的样子,他又把那场景画下来了,就放在书房,想起来的时候就展开看看,找找乐子,时间久了,竟对四哥也没那么排斥了。

被三双眼睛眼巴巴的看着,都是自个儿弟弟,四贝勒这会儿有些心软了,尤其是十四弟,九弟说的没错,还是长身体的年纪呢,今儿又跟着他干了那么多的活,可不能吃不饱。

香喷喷的米饭,配上刚出锅的红烧肉、切好的酱牛肉、凉拌的牛百叶,对于几个无肉不欢的人来说,绝对是美味。

四贝勒倒是更喜欢之前那几道野菜,他与十四弟虽然都喜甜喜辣,可十四弟喜欢吃荤食,他则更偏好素食。

在温泉里泡了澡,四兄弟才相继睡下,十爷在来的时候就带了弓箭,已经打算好了,明儿就到林子里打猎去。

结果一觉醒来,桌子上放着的是粗布麻衣、是草鞋,而且皆是他的尺寸。

一时猎奇,换上衣服之后,就直接被人领到了农田。

好嘛,四哥、九哥,还有十四弟,都已经干起农活来了,除九哥外,其他二人瞧着还挺像样。

九哥就是太白了,又稍稍有些富态,半点都不像种地的农人。

要说不愧是兄弟呢,十四有的想法,九爷也有,在地里干了没一会儿,就表示要下帖子把亲哥哥也叫过来。

五贝勒来得更快,还赶上了下午的农活,不过他的衣服和鞋子还没赶制出来,只能穿着原来的那一身下地了,糟蹋好东西了。

一个人苦是苦,一群人苦就不是苦了。

绕是四贝勒都没能想到,这四个弟弟居然能坚持两个多月。

合伙收来的青菜、花生、玉米、红薯,只留下了一小部分,剩下的一些分给了宫里的额娘,一些快马加鞭送去给了还在南巡的皇阿玛。

东西是一块儿送的,但给皇阿玛的家信却是分开写的,胤祯还特意画了一幅农作图,还是他一贯的风格,非常写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