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大蝎拿住;看他这个笑,向来没看见过他笑得这么厉害。我越生气,他越笑,似乎猫人的笑是专为避免挨打预备着的。我问他叫人参观我洗澡是什么意思,他不说,只是一劲的媚笑。我知道他心中有鬼,但是不愿看他的贱样子,只告诉他:以后再有这种举动,留神你的头皮!

第二天我依旧到河上去。还没到沙滩,我已看见黑忽忽的一群,比昨天的还多。我决定不动声色的洗我的澡,以便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回去再和大蝎算帐。太阳出来了,我站在水浅处,一边假装打水,一边看着他们。大蝎在那儿呢,带着个猫人,双手大概捧着一大堆迷叶,堆得顶住下巴。大蝎在前,拿迷叶的猫人在后,大蝎一伸手,那猫人一伸手,顺着那队猫人走;猫人手中的迷叶渐渐的减少了。我明白了,大蝎借着机会卖些迷叶,而且必定卖得很贵。

我本是个有点幽默的人,但是一时的怒气往往使人的行为失于偏急。猫人的怎样怕我——只因为我是个外国人——我是知道的;这一定全是大蝎的坏主意,我也知道。为惩罚大蝎一个人而使那群无辜的猫人联带的受点损失,不是我的本意。可是,在那时,怒气使我忘了一切体谅。我必须使大蝎知道我的厉害,不然,我永远不用再想安静的享受这早晨的运动。自然,设若猫人们也在早晨来游泳,我便无话可讲,这条河不是我独有的;不过,一个人泅水,几百人等着看,而且有借此作买卖的,我不能忍受。

我不想先捉住大蝎,他不告诉我实话;我必须捉住一个参观人,去问个分明。我先慢慢的往河岸那边退,背朝着他们,以免他们起疑。到了河岸,我想,我跑个百码,出其不备的捉住个猫人。

到了河岸,刚一转过脸来,听见一声极惨的呼喊,比杀猪的声儿还难听。我的百码开始,眼前就如同忽然地震一般,那群猫人要各自逃命,又要往一处挤,跑的,倒的,忘了跑的,倒下又往起爬的,同时并举;一展眼,全没了,好象被风吹散的一些落叶,这里一小团,那里一小团,东边一个,西边两个,一边跑,一边喊,好象都失了魂。及至我的百码跑完,地上只躺着几个了,我捉了一个,一看,眼已闭上,没气了!我的后悔比闯了祸的恐怖大的多。我不应当这么利用自己的优越而杀了人。但是我并没呆住,好似不自觉的又捉住另一个,腿坏了,可是没死。在事后想起来,我真不佩服我自己,分明看见人家腿坏了,而还去捉住他审问;分明看见有一个已吓死,而还去捉个半死的,设若“不自觉”

是可原谅的,人性本善便无可成立了。

使半死的猫人说话,向个外国人说话,是天下最难的事;我知道,一定叫他出声是等于杀人的,他必会不久的也被吓死。可怜的猫人!我放了他。再看,那几个倒着的,身上当然都受了伤,都在地上爬呢,爬得很快。我没去追他们。有两个是完全不动了。

危险我是不怕的:不过,这确是惹了祸。知道猫人的法律是什么样的怪东西?吓死人和杀死人纵然在法律上有分别,从良心上看还不是一样?我想不出主意来。找大蝎去,解铃还是系铃人,他必定有办法。但是,大蝎决不会说实话,设若我去求他;等他来找我吧。假如我乘此机会去找那只飞机,看看我的亡友的尸骨,大蝎的迷林或者会有危险,他必定会找我去;那时我再审问他,他不说实话,我就不回来!要挟?对这不讲信用,不以扯谎为可耻的人,还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呢?

把手枪带好,我便垂头丧气的沿着河岸走。太阳很热了,我知道我缺乏东西,妈的迷叶!没它我不能抵抗太阳光与这河上的毒雾。

猫国里不会出圣人,我只好咒骂猫人来解除我自己的不光荣吧。我居然想去由那两个死猫人手里搜取迷叶了!回到迷林,谁能拦住我去折下一大枝子呢?懒得跑那几步路!果然,他们手中还拿着迷叶,有一片是已咬去一半的。我全掳了过来。吃了一片,沿着河岸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