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各种说明美德之性质的学说(第6/25页)

这个取舍合宜的原则,虽然最初是被那些受取舍的事物给我们指出来的,也是为了那些事物的缘故而被指出来的,并且可以说,是被那些受取舍的事物推荐和介绍给我们认识的。然而,当我们一旦变得彻底熟悉了这个原则,我们在这种行为中看到的秩序、优雅与美丽,以及我们从这种行为中所感觉到的幸福,对我们来说,必然会显得比实际取得所有不同的适合我们选择的事物,或实际避免所有那些适合我们拒绝的事物,更有价值。人生的幸福与光荣,来自于遵守这个合宜的原则;人生的不幸与耻辱,则来自于忽略这个原则。

但是,对于一个智者来说,对于一个已将他的各种热情完全驯服在他的天性中的统治性原则之下的人来说,要做到正确遵守这个合宜的原则,在所有场合都是同样容易的。如果他处在顺境中,他会感谢朱比特让他处在这么容易把握的情境中,处在这种没有什么诱惑让他做错事的情境中。如果他处在逆境中,他也同样会感谢这个人生场景的导演,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强劲的比赛对手,虽然和他竞争可能会比较激烈,不过,赢过他的胜利将会更为光荣,而且这胜利也同样是必然会实现的。处在那种并非由于我们自己的过错而降临到我们身上的困境,如果我们在其中的行为完全合宜,哪会有什么羞耻可言?因此,绝不可能有什么不幸,反而会有最大的幸福与好处。一个勇敢的人,当他面对并非由于他自己的鲁莽所致,而是他的命运使他卷入的那些危险时,反而会欢喜雀跃。那些危险让他有机会运用这么一种英勇无畏的精神,它的发挥,经由意识到自己合宜出众与应受钦佩,会产生意气昂扬的喜悦。一个熟练所有他的运动技巧的人,不会厌恶和最强劲的对手较量他的力气与敏捷。同样的,一个能够克制自己的情感的人,不会害怕所有宇宙的主宰认为可能适合把他摆进去的环境。那位神明的宽大慈悲已使他具备足以超越每一种环境的美德。如果这环境是享乐,他有节制的美德去节制它;如果这环境是痛苦,他有坚定的美德去忍受它;如果这环境是危险或死亡,他有宽宏与刚毅的美德去藐视它。任何人生的变故,绝不可能使他惊惶失措,或使他不知道如何保持,在他的理解中,同时构成他的光荣与他的幸福的那种情感与行为上的合宜性。

斯多葛学派显然把人生看作是一种大有技巧的游戏比赛,然而,其中掺杂机遇的成分,或掺杂某种被世俗理解为机遇的成分。在这种游戏中,赌注通常是微不足道的,游戏的乐趣全来自于玩得好,玩得公平和玩得很有技巧。一个优秀的玩家,尽管用尽了所有他的技巧,然而,由于机遇的影响,如果碰巧输了比赛,他的失败也应该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而不应该是一件值得真正感到悲伤的事情。他未曾有什么错误的比赛动作,他未曾做出任何他应该觉得羞耻的事情,他彻底享受了比赛的全部乐趣。相反,一个差劲的玩家,尽管他连连犯错,然而,由于机遇的影响,如果碰巧赢了比赛,他的成功也不可能给他带来什么满足。想起他曾经犯下的任何过错,就觉得羞愧与懊丧。甚至在游戏比赛当中,他也享受不到游戏能够提供的任何乐趣。由于不知道游戏的规则,畏惧、疑惑与犹豫,是他在做每一步游戏动作之前几乎都会有的不愉快的感觉;而当他做完了他的动作后,发现那是严重的错误而感觉到的羞愧与悔恨,通常会填满他整个不愉快的感觉。人的生命,加上所有可能伴随它的种种好处,根据斯多葛学派的理解,应该被视为只不过是区区两分钱的赌注;这赌注太过琐碎,不值得任何焦急不安的关切。我们唯一要担心挂念的,应该不是赌注的输赢,而是什么是适当的玩法。如果我们把我们的幸福寄托在赢得赌注上面,那么,我们的幸福就得倚靠一些超出我们的能力范围、不是我们所能掌控的因素。因此,我们必然会为我们自己招来永久的恐惧与不安,并且往往会为我们自己招来种种难以忍受和令人懊丧的失望。如果我们把我们的幸福寄托在玩得好,玩得公平和玩得很有技巧上面,简单地说,就是把它寄托在我们自己的行为的合宜性上面,那么,透过适当的训练、教育与注意,我们的幸福便可能完全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是我们自己能够掌控的。我们的幸福将是百分之百的安全无虞,并且不受命运的影响。我们的行为的结果,如果不是我们所能掌控的,那么,它也就同样不是我们所关心的,我们绝不会为它感到任何的恐惧或忧虑,当然也就不会蒙受任何难以忍受的,或任何真正的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