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读者[1]

自从《道德情操论》第一版在这么久以前的1759年初问世以来,我曾经想到若干处修正,以及好几个可以用来说明其中一些学理的例子。但是,人生的各种机缘必然使我卷入种种不同的俗事工作,直到现在一直妨碍我按我始终坚持的那种细心专注的方式修订这本著作。读者将发现我在这一新版中所完成的主要变更出现在:第一篇第三章最后一节,以及第三篇的前四节。在本新版中出现的第六篇是完全新增的。我把大部分有关斯多亚哲学的段落收拢在第七篇,而在以前的版本中,那些段落则是散见在这本著作的不同篇章里。另外,我也尽力更充分地说明,并且更清楚地检查,该著名的哲学门派的某些教义。在同一篇的第四节也是最后一节,我急就章地把少数几则附加的对于义务与诚实原则的看法凑合在一起。除了前述那些增订,在本书的其他部分,还有其他少数几处不怎样重要的变更与修正。

在本书第一版的最后一段,我曾说:“我将在另一门课努力说明法律与政府的一般原理,说明那些原理在不同的时代与社会发展阶段,所经历过的各种不同的变革,不仅在有关正义的方面,而且也在有关公共政策、公共收入、军备国防,以及其他一切法律标的方面。”在《国富论》中,我已部分履行了这个承诺,至少就公共政策、公共收入与军备国防的部分而言。剩下的是有关正义的法律原理或所谓法理学的部分。这部分我虽然规划了很久,迄今却受阻于同样的那些直到现在一直妨碍我修订这本著作的俗事工作,而未能完成。虽然,我承认,以我现在这么一大把年纪,实在不太有希望能够如我所愿完成这个重大的事业。不过,由于我尚未完全放弃原来的规划,而且也由于我希望仍继续负起尽其在我的义务,所以,我让该段在三十几年前,我对于能够完成其中所宣称的每一件事没有任何疑虑时所发表的话,一字不变地保留下来。

[1]译注:这部分说明是作者于1789-1790年间增订《道德情操论》第六版时加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