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公子

韦公子靠权势和钱财玩弄了许多女性,到头来受到了惩罚。惩罚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己之骨血,而谓他人父”,罗惠卿、沈韦娘本来是韦公子的孩子,改姓了他姓。二是“自食便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韦公子与自己的男孩罗惠卿,女儿沈韦娘发生了性关系。三是这些孩子都在从事被社会认为最贱的性工作。

与蒲松龄相隔一百多年之后的法国短篇小说作家莫泊桑也写过相似题材的作品《隐士》和《一个儿子》,对于依仗钱财而好色成性的男主人公进行了鞭挞。不过在惩罚的方式上则体现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韦公子,咸阳世家。放纵好淫,婢妇有色,无不私者。尝载金数千,欲尽览天下名妓,凡繁丽之区,无不至。其不甚佳者,信宿即去;当意,则作百日留。叔亦名宦,休致归,怒其行,延明师,置别业,使与诸公子键户读。公子夜伺师寝,逾垣归,迟明而返。一夜,失足折脓,师始知之。告公,公益施夏楚,俾不能起而始药之。及愈,公与之约:能读倍诸弟,文字佳,出勿禁;若私逸,挞如前。然公子最慧,读常过程。数年,中乡榜。欲自败约,公箝制之。赴都,以老仆从,授日记籍,使志共言动,故数年无过行。后成进士,公乃稍弛其禁。公子或将有作,惟恐公闻,入曲巷中,辄托姓魏。

一日,过西安,见优憧罗惠卿,年十六七,秀丽如好女,悦之。夜留缱绻,赠贻丰隆。闻其新娶妇尤韵妙,私示意惠卿。惠卿无难色,夜果携妇至,三人共一榻。留数日,眷爱臻至。谋与俱归。问其家口,答云:“母早丧,父存。某原非罗姓。母少服役于咸阳韦氏,卖至罗家,四月即生余。倘得从公子去,亦可察其音耗。”公子惊问母姓,曰:“姓吕。”生骇极,汗下浃体,盖其母即生家婢也。生无言。时天已明,厚赠之,劝令改业。伪托他适,约归时召致之,遂别去。后今苏州,有乐伎沈韦娘,雅丽绝伦,爱留与狎。戏曰:“卿小字取‘春风一曲杜韦娘’耶?”答曰:“非也。妾母十七为名妓,有咸阳公子与公同姓,留三月,订盟婚娶。公子去,八月生妾,因名韦,实妾姓也。公子临别时,赠黄金鸳鸯,今尚在。一去竟无音耗,妾母以是愤悒死。妾三岁,受抚于沈媪,故从其姓。”公子闻言,愧恨无以自容。默移时,顿生一策。忽起挑灯,唤韦娘饮,暗置鸩毒杯中。韦娘才下咽,溃乱呻嘶。众集视,则已毙矣。呼优人至,付以尸,重赂之。而韦娘所与交好者尽势家,闻之皆不乎,贿激优人,讼于上官。生惧,泻橐弥缝,卒以浮躁免官。

归家,年才三十八,颇悔前行。而妻妾五六人,皆无子。欲继公孙;公以门内无行,恐儿染习气,虽许过嗣,必待其老而后归之。公子愤欲招惠卿,家人皆以为不可,乃止。又数年,忽病,辄挝心曰:“淫婢宿妓者,非人也!”公闻而叹曰:“是殆将死矣!”乃以次子之子,送诣其家,使定省之。月余果死。

异史氏曰:“盗婢私娼,其流弊殆不可问。然以己之骨血,而谓他人父,亦已羞矣。乃鬼神又侮弄之,诱使自食便液。尚不自剖其心,自断其首,而徒流汗投鸩,非人头而畜鸣者耶!虽然,风流公子所生子女,即在风尘中,亦皆擅场。”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白话]韦公子是咸阳的世家子弟,放纵好淫,丫环仆妇稍有点儿姿色,无不被他奸淫。他曾经带着几千两银子,想要遍览天下的名妓,凡是繁华的地区,没有他不到的。对长得不太好的妓女,他住上两宿就走;合他意的,就逗留上百天。他的叔叔是一个有名的官员,退休回到家里,对他的放荡行为十分愤怒,便为他请来名师,另外买了房子,让他和韦家其他公子一起闭门读书。到了夜里,韦公子看师傅睡觉了,就翻墙回到家里,快天亮时再返回来,习以为常。一天夜里,他失足摔断了胳膊,师傅才发现他的秘密,就向他叔叔报告。叔叔对他加重责打,一直到他起不来才给他上药。等他伤好以后,叔叔和他约定,如果他读书比其他人强一倍,写的文章好,就不禁止他出去;如果私自出逃,还和上次一样鞭打。但是韦公子最聪明,读的书常常超过老师的课程。过了几年,韦公子考中举人。他想私自破坏约定,叔叔制止了他。他赴京参加考试,叔叔派一个老仆人跟着他,并且交给他一个日记簿,让他记录韦公子的言行,所以几年里韦公子没有犯什么过错。后来,韦公子考中进士,叔叔才稍稍放宽了对他的禁令。韦公子有时想要有所举动,生怕叔叔知道,就在进妓院时,假称姓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