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政(第2/2页)

  • 舆马:车马。
  • 聂政:战国时的刺客。据《史记•刺客列传》载,聂政,轵(今河南济源县)深井里人,杀人避仇于齐,为韩国严遂所知,后为严遂杀其仇入韩相侠累,“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
  • 丈夫:男子。
  • 良家子:清白人家的子女。
  • 抉其首:砍他的头。抉,通“决”
  • 少杀:稍减。
  • 刺客传:指《史记•刺客列传》。
  • 豫:指豫让,春秋战国之交的刺客,为晋国智伯所知。后智伯被赵襄子所灭,豫让漆身作癞,吞炭为哑,誓杀襄子以为智伯报仇。后被执自杀。事详《史记•刺客列传》。
  • 诸:即专诸(?一公元前515),亦作“专诸”,春秋吴国刺客。楚人伍子胥避难于吴,事公子光。公子光欲刺杀吴王僚而自立,伍子胥即推荐专诸去刺杀僚。席间,专诸置匕首于鱼腹,以献龟为名,借机刺死僚,自己也当场被杀。事详《史记•刺客列传》。
  • 皮面自刑,不累骨肉,指聂政白杀前,故意毁坏自己的面容,以免牵累其姊。
  • 曹:指春秋鲁国刺客曹沫。沫事鲁庄公,在与齐交战中多次大利,以致使鲁国献土求和。于是齐桓公与鲁庄公会盟于柯(齐地)。曹沫于会盟时,以匕首劫齐桓公,逼其退还侵地,从而取得外交上的胜利。事详《史记•刺客列传》。
  • 荆轲:即荆卿(?一公元前227),战国未燕国的刺客,本卫人,在燕国受到燕太子丹的知遇,因为其谋刺秦王。荆柯赴秦,以献秦逃将樊放期的首级及燕督亢地图为名,而在图中藏有匕首。献图时“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行刺未成,荆轲被当场杀死。事详《史记•刺客列传》。
  • 樊将军:指樊於(wū乌)期,秦国将军,获罪,逃至燕。秦以千金、万家邑购其头。荆轲为取得秦王信任,以达谋刺秦王的目的,而使樊自杀,借其首以献秦,事详《史记•刺客列传》。
  • 羊、左:指战国羊角哀、左怕桃,相传卞左为友闻楚王招贤,一同赴楚。途中遇雪,衣薄粮少,势难俱生。伯桃即以衣食隔角哀,自入空树中死。角哀至楚,为上卿。楚王因以上卿礼葬伯桃。“角哀梦伯桃曰:‘蒙子之恩而获厚葬,正苦荆将军冢相近。今月十五日,当大战以决胜负。’角哀至期:陈兵马诣其冢,作三桐人,自杀,下而从之。”(《后汉书•申屠刚传》注引《烈士传》)。而明代冯梦龙《古今小说》第七卷《羊角哀舍命全交》则加以演义,云角哀死后“埋于伯桃墓侧”。“是夜二更,风雨大作,雷电交加,喊杀之声闻数十里。”清晓视之,荆柯墓破,白骨抛露,祠庙焚毁,”荆轲之灵,自此绝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