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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见到格雷和伊莎贝尔,告诉他们我巧遇拉里的事,两人都感到意外。

“如果能见见他就太好了,”伊莎贝尔说,“现在就打电话给他吧。”

我这才想起忘了问他住哪儿,伊莎贝尔因此狠狠念叨了我一顿。

“即使我问了应该也白搭,恐怕他也不会告诉我,”我边笑边喊冤,“很可能我下意识也晓得这点,你难道忘了他不喜欢说自己住哪里吗?他就是这么古怪,说不定等一下就登门拜访了。”

“这还真是符合他的风格,”格雷说,“以前他的行踪就很飘忽不定,今天还找得到人,明天就不知跑哪儿去了。前一刻明明看见他在房间,想说等等过去打个招呼,谁知道转个身人就不见了。”

“他的任性实在教人受不了,”伊莎贝尔说,“这点大家都晓得,看来我们只好等他自己大驾光临了。”

那天拉里并未出现,过了两天仍不见人影。伊莎贝尔硬说之前那些话是我自己捏造出来的,我保证绝对没有,还帮拉里找了各种理由,但都显得牵强。我在内心盘算,他也许再三考虑后,决定不拜访格雷和伊莎贝尔,于是便去巴黎以外的地方游荡了。我凭着直觉认为,他无法在同一个地方久留,只要理由充分,或是心血来潮,随时可以前往下一个目标。

拉里终究还是来了。那天阴雨绵绵,格雷没去摩特枫丹打球。我们三人聚在一块儿,我和伊莎贝尔喝着茶,格雷则啜着掺有沛绿雅矿泉水的威士忌。忽然间,管家开了门,拉里信步走进来。伊莎贝尔惊呼出声,立即站起身,上前给他大大的拥抱,亲吻他的双颊。格雷红彤彤的圆脸更显红润,热情地握着拉里的手。

“天哪,拉里,见到你好高兴啊。”他说,声音有些哽咽。

伊莎贝尔咬着嘴唇,看得出正强忍着眼泪。

“来喝杯酒吧,老朋友。”格雷的语气有些颤抖。

两人见到这位浪迹天涯的旧识,竟如此高兴,着实打动了我。拉里看他们如此重视自己,想必也相当欣喜,露出开心的笑容。然而在我看来,他依旧十分冷静。他注意到桌上有茶具。

“我喝茶就好了。”他说。

“噢,拜托,你喝什么茶啊,”格雷大声说道,“我们开瓶香槟庆祝庆祝。”

“我比较想喝茶。”拉里微笑着说。

他的神色如此镇定,也影响了格雷和伊莎贝尔,也许他正有此意。两人平静了下来,但仍对他投以欣喜的目光。我在此要澄清,面对别人的由衷热情,他并非抱持冷淡的态度,反而礼貌周到且风度十足。不过,我老觉得他举手投足之间,带有某种疏离,让人纳闷起其中意涵。

“你为什么不早点来看我们呀,真讨厌啊你,”伊莎贝尔大声说,佯装不悦,“这五天来,我动不动就往窗外张望,看你来了没有,每当门铃响起,我的心就简直要跳到嘴里了,还得花力气吞回去。”

拉里咯咯笑出声。

“毛姆先生说我太不修边幅了,你们的用人恐怕会把我挡在门外,我只好飞到伦敦去买些衣服。”

“你用不着去伦敦买啊,”我笑着说,“你大可到春天百货或美丽花园买套现成的。”

“我想着真要买衣服的话,就好好挑些时下的样式,毕竟我有十年没买西装了。我跑去你说的那家裁缝店,希望三天内做一套西装,老板说得花两个礼拜,折中的结果就是四天。我一个小时前才从伦敦回来的。”

拉里身穿斜纹哔叽蓝外套,跟他瘦长的身材相当服帖,内搭白衬衫和软领子,打了条丝质蓝领带,脚踩褐色皮鞋。他的头发已修短,胡茬儿也剃得干净,仪容既清爽又利落,简直变了个人。他的身子瘦削,颧骨较为凸出,太阳穴更显凹陷,而深陷眼窝里的双眼则比我印象中还要大。尽管如此,这些依然无损他的好气色。他的脸晒得黝黑,不带一丝皱纹,看起来格外年轻。他虽然只比格雷小一岁,两人都三十出头,但格雷看起来却像老了十岁,而拉里则是年轻了十岁。格雷身材高大,动作较迟缓笨重,相较之下拉里则轻松自在。拉里像个大男孩,神采奕奕且风度翩翩,然而我还感觉到他散发出某种沉稳,这是我过去认识的那位青年身上所缺乏的特质。我们聊个没完,无须刻意,这是老朋友间的默契,毕竟共享过许许多多的回忆。格雷和伊莎贝尔不时抛出一些芝加哥的消息,以及各种八卦流言,众多事环环相扣,彼此间也笑得开怀。而我总有个念头挥之不去,拉里固然笑得开朗,也兴味盎然地倾听伊莎贝尔开心地拉家常,却总有难以名状的疏离感。我并不认为他是在演戏,他的应对进退自然,诚恳也不在话下。我只是觉得,他内心有某种知觉、情感或力量始终处于漠然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