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3页)

沃顿一耸肩,满脸鄙夷之色。菲利普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竟然对那样一所堂堂学府如此大不敬。

"你上那儿去干啥?无非是到那儿混混,镀一层金罢了。干吗不在这儿上大学呢?一年时间不管用,得花个五年时间。要知道,生活中有两件宝:思想自由和行动自由。在法国,你有行动的自由,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没人会出面干预,但是你的思想必须同他人一致。在德国,你的行动必须同他人一致,可是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这两件东西都很可贵。就我个人来说,更喜欢思想上的无拘无束。然而在英国,什么自由也没有:被陈规陋习压得透不过气来,既不能无拘无束地思想,也不能随心所欲地行动。这就因为它是个民主国家。我看美国的情况更糟。"

他小心翼翼地往后靠,因为他坐的那把椅子一条腿已有点晃悠,要是在他高谈阔论、妙语连珠的当儿,猛然一屁股摔倒在地,岂不大杀风景。

"年内我得回英国去,但要是我能积蓄点钱,勉勉强强凑合得过去,我就在这儿再待上一年。以后,我无论如何得回去,不得不和这儿的一切分手啦。"他伸出条胳臂朝那间肮脏的顶室四下一挥。屋子里,被褥凌乱,衣服散落了一地,靠墙是一排空啤酒瓶,哪个墙角落里都堆着断脊缺面的破书。"到外省的某个大学去,设法混个语言学教授的教席。到时候我还要打打网球,参加参加茶会。"他忽地收住话头,用疑惑的目光看了菲利普一眼。菲利普穿戴整齐,衣领一尘不染,头发梳得漂漂亮亮。"哟,我的上帝,我得洗把脸了。"

菲利普觉得自己的穿戴整齐竞受到了不能宽容的责备,顿时飞红了脸。他最近也开始注意起打扮来,还从英国带来了几条经过精心挑选的漂亮领带。

夏天偶然以征服者的姿态来到了人间。每天都是丽日当空的晴朗大气。湛蓝的天空透出一股傲气,像踢马刺一样刺痛人的神经。街心花园内的那一片青葱翠绿,浓烈粗犷,咄咄逼人;还有那一排排房屋,在阳光的照晒下,反射出令人眼花缭乱的白光,刺激着你的感官,最终使你无法忍受。有时,菲利普从沃顿那里出来,半路上就在街心花园的婆娑树影下找张条凳坐下歇凉,观赏着璀璨的阳光透过繁枝茂叶在地面交织成的一幅幅金色图案。他的心灵也像阳光那样欢快雀跃。他沉醉在这种忙里偷闲的欢乐之中。有时,菲利普在这座古老城市的街头信步漫游。他用敬爱的目光瞧着那些属于大学生联合会的学生,他们脸上划开了一道道日子,血迹斑斑,头上戴着五颜六色的帽子,在街上高视阔步。午后,他常同教授太太公寓里的女孩子们一道沿山麓闲逛。有时候,他们顺着河岸向上游走去,在浓荫蔽日的露天啤酒店里用茶点。晚上,他们在Stadtgarten里转悠,聆听小乐队的演奏。

菲利普不久就了解到这幢屋子里各人所关切的问题。教授的长女特克拉小姐同一个英国人订了婚,他曾在这座寓所里待过一年,专门学习德语,后来回国了。婚礼原定于今年年底举行,不料那个年轻人来信说,他父亲-一一个住在斯劳的橡胶商--不同意这门亲事,所以特克拉小姐常常偷洒相思泪。有时候,可以看到母女俩厉目圆睁,嘴巴抿得紧紧的,细嚼细咽地读着那位勉为其难的情人的来信。特克拉善画水彩画,她偶尔也同菲利普,再加上另一位姑娘的陪同,一起到户外去写生画意。俊俏的赫德威格小姐也有爱情方面的烦恼。她是柏林一个商人的女儿。有位风流倜傥的轻骑兵军官堕入了她的情网。他还是个"冯"哩。但是,轻骑兵军官的双亲反对儿子同一个像她这种身分的女子缔结亲事,于是她被送到海德堡来,好让她把对方忘掉。可是她呢,即使海枯了,石烂了,也没法将他忘掉的;她不断同他通信,而那位情郎也施出浑身解数,诱劝他那气冲牛斗的父亲回心转意。她红着脸,把这一切全告诉了菲利普,一边说一边妩媚地连声叹息,还把那个风流中尉的照片拿出来给菲利普看。教授太太寓所里的所有姑娘中,菲利普最喜欢她,出外散步时总是想法子挨在她身边。当别人开玩笑说他不该如此明显地厚此薄彼时,他的脸红到了耳根。菲利普在赫德威格小姐面前,破天荒第一次向异性吐露了心声,可惜纯粹是出于偶然罢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姑娘们如果平时不出门,就在铺满绿天鹅绒的客厅里唱唱小曲,那位一向以助人为乐的安娜小姐,卖力地为她们弹琴伴唱。赫德威格小姐最喜欢唱的一支歌叫《Ich Liebe dieh》(《我爱你》)。一天晚上,她唱完了这首歌,来到阳台上,菲利普则站在她身边,抬头仰望满天星斗,忽然想到要就这首歌子谈一下自己的感受。他开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