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4/10页)

“你还要走多远?”他问。

“天黑前还想往前赶一段路呢,”她说。她站起身,拿上鞋子,不慌不忙地慢慢爬上大路朝马车走过来。阿姆斯特德没有下车去扶她,只是勒住骡子不让它们乱动;她笨重地爬过车轮登上车,坐上位子,把鞋放在座位下边。于是,马车继续前进。“谢谢您,”她说,“走路真累人。”

阿姆斯特德显然始终没有好好打量过她,但他已经注意到她没有戴结婚戒指。现在他并不瞧她。马车再次弹起缓慢吱嘎的老调。他问:“你从多远的地方来?”

她吁了一口气,不是叹息,只是平静地吐了一口气,像是略微有些惊异,安详的惊异。“现在看来,走了老远啦。我从亚拉巴马来呢。”

“亚拉巴马?拖着身子一路走过来?你的亲人在哪儿?”

她也没瞧他,只是回答道:“我希望这就去见他。说不定您认识他,他叫卢卡斯·伯奇。我来的路上有人告诉我,他在杰弗生镇,在一个刨木厂里干活。”

“卢卡斯·伯奇?”阿姆斯特德的调门几乎跟她的一样。他们并排地坐在软塌塌的弹簧坏了的座位上。他看得见她放在膝盖上的双手和遮阳帽下的侧面,从眼角瞟见的。她的目光仿佛注视着前面展现在柔软灵活的骡耳之间的道路。“这老远的路,你一直走着来的?就你一个人来找他?”

她没有立刻回答。过了一会儿,她说:“乡亲们都挺帮忙的,他们的心肠真好。”

“女人也一样吗?”他从眼角注视她的侧面,心想我不知道玛莎会说什么又想道:“我认为我还是知道玛莎会说什么的,我想女人心肠不坏,但不一定太肯帮忙。男人呢,倒有可能。可是,只有坏女人才会对另外一个需要照顾的女人百般体贴。”他想是的,不错,我完全知道玛莎会说什么。

她略微靠前坐着,平静安详;她的侧面,她的面颊,也同样安详。她说:“真是件怪事。”

“你是说,乡亲们看见一个大着肚子的陌生年轻姑娘走在路上,怎么就知道她男人离开了她吗?”她静静地坐着。现在,马车带上了一种节奏,没有上油的受压的木头发出的吱嘎声与过得很慢的下午、道路、炎热融为了一体,十分合拍。“你打算上哪儿去找他?”

她一动不动,显然专注在骡耳之间缓慢展现的道路,那一块明确的被切开的道路的距离上。“我想能够找到他的。不会太难。他会在乡亲们扎堆凑热闹的地方,大家说笑逗乐的地方。他一向喜欢热闹。”

阿姆斯特德咕哝了一声,恶狠狠地粗暴地吆喝道:“呶,驾,骡儿。”他似想非想、似出声又未出声地自言自语:“她会找到的。我猜那家伙会发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不该在阿肯色州甚至在得克萨斯州这边住下来。”

太阳偏西了,再过一小时就会触到地平线,那时夏日的夜幕就会迅速降临。一条小路从大路边拐了出去,那儿比大路更安静。阿姆斯特德说:“到啦。”

女人立即行动起来。她俯下身,拿起鞋子;显然她不打算穿上鞋,免得让马车停留耽搁。她说:“真谢谢您啦,您可帮了我大忙。”

马车停住了。女人正要下车,阿姆斯特德说:“就算太阳下山之前你能赶到瓦尔纳的店铺,离杰弗生镇还有十二英里呢。”

她笨拙地用一只手拿着鞋子、小布包和扇子,腾出另一只手来帮自己下车。她说:“我还是继续赶路的好。”

阿姆斯特德没有扶她。“你下来,就在我家住一宿,”他说,“家里有女人——女人能……要是你——来吧。明儿一早我就送你到瓦尔纳店铺那儿,你可以搭便车进城。星期六总会有人去镇上的。他不会在一夜之间离开你跑掉,要是他真在杰弗生镇的话,明天还会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