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沙漠野狼(第2/2页)

要我的人?都说了我没利用价值嘛?我有点搞不懂。对了,她要的,多半是我的玉佩吧?

我说:“我能问一下,你们去那棱格勒峡谷干什么?那地方和玉佩到底有什么关系?”

韩莉莎弯腰从我口袋里摸出香烟,侧着头,拿起根燃烧的木柴点着了火,说:“我说过了,到应该告诉你的时候,你自然就会知道。”

靠,这么拽?我也懒得再问,小爷我还没兴趣知道呢。就冲你们做事不择手段的,反正不是干什么好事!

三月的戈壁滩,远山残雪未融,近处寸草不生,风吹过来,挟裹着漫天的黄沙,连眼睛都睁不开来。此时已近午夜,气温低至零下20度,如果没有篝火,我们俩早就没了说话的闲情逸致。

即使她长得不错,秀色可餐,我却给她揍得凄惨,没了再谈下去的欲望。

好不容易手脚恢复过来,我硬撑着站起身,拍拍屁股,回头往自己的帐篷走去。无意间,我瞥了一眼夜色下的戈壁,然而就是这一眼,让我猛然间呆了一呆。

十几步开外,两点绿幽幽的反光,让我栗然而惊。自从看到过噬月祖虫之类的东西后,我对于绿色的光芒比较敏感,恍惚之间,怀疑又一次身处异度空间。

然而随即便反应过来,这里可是戈壁滩,再多的虫子,也会被风给吹没了。这两点幽光,绝对不是荧火虫,而是动物的眼睛。

韩莉莎也在那边站了起来,低声说:“是沙漠野狼!”

他大爷的,刚刚离开人烟之地,才进入戈壁,好死不死的就碰上野狼了。我很清楚,生活在戈壁滩上的野狼,体形小,耐力强,能忍受长期的饥饿和干渴,可以适应食物匮乏的严酷环境,但也因此而更加凶残。这此动物通常以狼群的形式出现,在戈壁和沙漠边缘地区活动,捕食能够找到的所有动物,自然也包括人类。

“Get up hurry up(快起来)!”韩莉莎用英文喊道,神情中没有紧张,反而有点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