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天狐神墓—泰山脚下

老郑叔前几年死了老伴,家里一共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去年嫁到了外村,小儿子在上大学,大儿子在家里帮忙。

这老郑叔见人不笑不说话,黝黑的脸上堆满了深深的褶子,嘴上有一颗大金牙,说话时有些露风,脸上有一种旅游区村民常见的油滑和热情。

老郑叔从小在泰山脚下长大,山上的路没有他不熟的,从他爷爷辈开始,几代人经营这山里的商队,到现在,这村里的超市车队都是他们家的。

豹爷住在离他们很近的一处僻静的小房子里,平时很少出来,随行的几个蓝带武士也都住在那里。

很快,整个村子中来来往往的都是鲍家的伙计,很多伙计的手中,牵着凶猛的猎狗,叫的整个村子都不消停,看那猎犬的样子,像是獒犬。这次任务准备充分,山中的很多地方,都搭着鲍家的帐篷,技术人员很早已经住进山里。

陈智几个人到达郑家村的当天晚上,老筋斗就叫了几个伙计过来,介绍给陈智他们认识,一共是八个人,说是要跟着陈智他们一起进神墓的。

这个八个伙计都是在社团里精挑细选出来的快枪手,全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大部分是当兵行伍出身,一个个身体强壮,反应敏捷,熟练使用各种枪械和冷兵器。

这八个人在这次任务中,负责的是抗着冲锋枪站在陈智几个人的周围,碰到危险时机枪扫射,贴身保护团队的安全。

晚上吃饭的时侯,这八个小伙子就留了下来,和陈智几个人一起开灶吃饭。

八个人中,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非常扎眼,大名叫英世杰,今年才十九岁,黑龙江人,是鲍家新一代中有名的快枪手,头发上染的五颜六色的,像只七彩鸟一样,队伍里的人都管叫他鹦鹉。

鹦鹉是个很高调的年轻人,非常爱说话,身上有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常见的骄傲和浮躁,他原是陆地特种兵的狙击手,当兵时因为不愿意给队长买烟,被队长踢了两脚,他一翻脸骑在队长身上打断了人家三根肋骨。被部队勒令开除了,后来因为脾气不好再加上家里也没什么路子,一直没找到工作,后来就投身鲍家做了伙计。

听老筋斗说,鹦鹉虽然年轻,但在鲍家的新一代伙计中,表现的很出色,他办事心黑手狠豪不犹豫,远程射击非常厉害,做过几件漂亮的差事。讲义气靠得住,是这八个人中最年轻的一个。

农家院里的桌面上,摆的基本都是当地的特色菜,小米煎饼和野菜,还有当地的特色烧烤。而白酒却是当地人自己酿的,泰山当地的山民,自古以来民风彪悍,男人惯于喝烈酒,这些自酿白酒最少的都有50多度,胖威喝了几口烈酒之后,就开始调侃鹦鹉。

“你说你那头发上是怎么弄的,跟踩了尾巴的火鸡似的,五颜六色,难怪人家叫你鹦鹉。你说你干点什么不好,非要来这里混,对了,你知道我们要干什么去吗?”

“知道啊,挖坟掘墓呗!”鹦鹉放下筷子,对胖威梗梗着脖子说道。

“挖坟掘墓,说的可挺轻巧啊!不怕遭报应吗?”胖威好像挺喜欢鹦鹉,故意逗他道。

“我可不怕。”鹦鹉拎起一只烤鸽子,上去就一口,大嚼着说道:“我们都听说了,胖威哥你以前可没少挖坟掘墓,我也没看见你遭什么报应啊!”

“嘿!你小子在这儿等我呢是吧?”胖威被顶了一句,用大巴掌拍了鹦鹉一下说道:“我听说你小子的枪可挺快呀,进去的时候可别掉链子了。对了,你知道我们要去挖谁的墓吗?”胖威说完眼睛瞟了一下旁边的老筋斗。

“知道。”鹦鹉不屑一顾地说道,“我们八个人一个月前就知道要做啥任务了,我们都在关二爷面前上过香,签了生死状,发誓守口如瓶了。不然能让我们过来跟你们一起吃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