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枪王之王(3)

就在两人说话之际,曾养甫已从柜子里捧出一个朱红色的酒坛来。这酒坛说来不大,属于双手五指张开,刚好可以稳稳地抱住的那种。在酒坛的顶部,密密麻麻的封了一层黄泥,这泥巴虽说干瘪粗糙,但配上坛颈的一抹红绸带,却给人一种年代久远的感觉。

看到这酒坛,戴笠右手一招,如数家珍:“这是戴某的私藏,整个民国仅此一坛,十多年来,不知有多少好酒的同事对它垂涎欲滴,但却始终未能过的了戴某这一关。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当初戴某人曾立誓,此酒非真英雄不开!今天,这个小家伙也算是得遇明主了,我就把它打开,祝大家马到成功!”

“这酒……”陈天顶眼光一动,硕大的鼻子抽了一抽:“怕是茅台吧?”

“没看出来,陈老板不但是收藏名家,而且还是品酒高手。这东西我一没介绍,二没贴上标签,您鼻子一嗅,就顺着缝儿钻进去了,没错,是茅台,是茅台!”戴笠膛目结舌。

“嘿嘿,我可不是什么品酒高人。我是有钱了喝好酒,没钱了喝差酒,再是穷了,就喝水。活生生的一个老酒鬼!您看,我出门在外,都带着它呢。”说完,陈天顶从腰后摸出个小葫芦,给大家看了一看。

原来这个摸金校尉还是个好酒之徒,出去刨坟盗墓,也都带着这玩意。杨开在想,不知道这老家伙撬棺材的时候,是不是还撬一下,喝一口?

“四十一年零三个月,二十八天的茅台酒,大家慢慢品味吧!”戴笠说着,走到桌子旁,让曾养甫按牢坛子,自己找了把小钢尺,慢慢的铲掉了酒坛上的封泥,封泥一去,整个会议厅里顿时弥漫开一股醇厚的芳香。这香味不冲,不柔,不浓,不淡,每一点都恰到好处,每一点都沁人心脾,当真不愧为戴笠的私藏,酒中的佳酿。

“真香!”杨开情不自禁的闭上眼,深深地呼吸起来,生怕错过了这缕香气。

其余人亦是陶醉其中,不能自拔。这或多或少,令戴笠觉得很有面子,很得意。

“茅台,这才是真正的茅台,货真价实的茅台,老头子今天有口福了。”陈天顶本来就小的眼睛再一眯,连缝都没了,乍一看,还以为是个瞎子:“不过戴处长,酒坊里的酒,日子大都是以十年为单位的珍藏,你这本事可大了,怎么连这酒的月和日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陈老板,你又高看我了不是!”戴笠似乎料到他会有这一问:“其实,我的品酒能力,和鉴赏古玩的能力一样糟糕,说白了,都只是个人爱好罢了。之所以知道这坛酒的年月日,是因为这坛酒是我出生的那年,父亲特地从附近的店里买来的现做酒,捧回来的时候,还热乎着呢。所以呀,我多大,这酒就多大,一天不差!”

“原来还有这层意思在里面,那就更要尝一尝这难得的佳酿了。”明白答案后的陈天顶,欣喜而笑。

“嗯,应该的,应该的。今天在座的各位,无论多少,都尝一点。不管怎样,这也代表了我戴某人的一份绵薄心意!”戴笠说完,去书柜下层拿平时喝茶的玻璃杯,数出了十一个之后,亲自捧起沉甸甸的酒坛,先给自己倒满,然后接着下一杯,每倒一杯,都将装满酒的杯子递给身边人。可等到还剩下最后一个杯子的时候,坛子却已经空了,敲了两下,叮当作响。戴笠当即苦笑起来,握着空杯子的华伯涛亦是跟着笑了出来。没办法,大家只好重新放回杯子,各自兑出一点来给老教授,也算是平均分配了。

看到这一幕,一旁的张鹤生眼中掠过一丝疑虑,缩在袖子里的拇指和食指掐算了两下,又闪电般的伸了回来。最后,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微弱声音说道:“人满酒不满,酒断人已无,唉,这恐怕并非吉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