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死了三天的活人(1)

门内和门外相比,又是一副光景。

杨开感觉,这个会议厅,与其叫做会议厅,倒不是改叫个人书房更为贴切。正对着大门的,是一方颇为文雅的长方形会议桌,桌子的两边,各有四把梨花木椅,和桌子在一条直线的墙壁上,挂着一副古色古香的山水花鸟画,只是杨开对这方面的认知实在太少,瞄了两眼,也不知道是出自何人的手笔,哪个朝代,画工如何。真正吸引他的,是水墨画两旁悬挂的一首诗。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杨开小的时候,曾跟着酷爱书法的爷爷练过一段时间毛笔字,所以,他对这方面多少还是有些认识的。

说实话,这首诗无论是从用笔,还是结体和章法,都是难得一见的上上之作。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从上到下看去,一笔一划,尽是铁笔银钩,令杨开感受到了一股难以抗拒的气息,直冲口鼻。

这股气,淳而正。

这股气,毫无杂质。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去形容的话,那便是:天地正气!

古人云:诗品如人品,墨品如道德。这使得杨开不禁对这幅作品的主人大大称奇,当真是好诗,好字,好人。

“这是我义父无聊时写的,怎么样?”身后,曾养甫淡淡的笑道,杨开这个职业军人会对字画情有独钟,这倒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你义父,戴笠?”杨开的眼睛瞪了老大。

“对呀!”曾养甫对杨开的剧烈反应,有点莫名其妙。

“你确定?”

“不是他老人家的东西,谁敢挂在会议厅,不要脑袋了吗?”曾养甫笑道:“怎么了,看你好样很惊讶的样子。”

“哦,没什么。”杨开摇摇头,没有去解释。他实在弄不懂,为什么一个被外界传为大奸大恶的特务头子,竟会写出这手好字,而且从字里行间透露的,竟是大义凛然的正直之气。

到底是自己的感觉错了。还是戴笠这个人,真的需要重新评估,亦或者,他根本就不像外界传闻中的那么简单?

越想越乱,所以他干脆不再去想,将目光转向他处。

墙壁两侧,各有一个白色的沙发,沙发旁摆着一架留声机,磁针在走,但没放胶片,所以一直处于空转状态。留声机边的书架上,随意隔着几本书,还有一排排各种颜色的档案夹,几个空挡里,陈列着十多样花样繁多的古董,有蓝釉碗,龙凤彩瓶,翡翠砚台,镇纸等等,件件光彩照人,赏心悦目。

由此可见,戴笠还是个颇有生活情调的人。

沙发上,坐着三个人,能在如此时间,坐在如此地点的人,杨开想来,怕是只有此前在病房里,曾养甫和他提及的那三位‘嘉宾’了。

最左边那个,约摸五十余岁,身材矮瘦,佝偻着背。臂长,下巴尖,嘴唇上留着两抹短须,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只正在挖掘地道的老鼠。

那鼻子之大,衬得本来就小的身子,显得愈发小了。他的鼻梁是拱起的,鼻上全是疙瘩,颜色青紫,像茄子那样,鼻尖盖过嘴巴两三指宽。这样一个颜色青紫、疙疙瘩瘩的拱梁大鼻,使他那张脸丑陋不堪。

偏生这样一个奇丑无比的家伙,竟穿着一身毛色鲜亮的小缀袄。衣服边角缝纫仔细,袄子上,一根根短毛如油般顺滑,随着他的行动泛起波浪,一看就知道是价值不菲的雪貂皮。

此刻,他正眯着一对绿豆大小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书架上的古董,时而点头,时而皱眉,时而又在思索,深陷其中,以至于杨开走到他边上,都浑然不觉。

虽说曾养甫在介绍的时候并未对号入座,详细描绘各自的外貌。但从这家伙的市侩模样,以及见到古董就眼珠子发绿的德行来看,此人定是当铺老板陈天顶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