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章 酒瓶事件

警方根据末松比作交来的信件得知有一个叫“穗积裕希子”的女人是八月十七日的事。破案本部立即追查她的行踪,但她已于前一天出国旅行去了。

负责此案件的警视厅侦破一科第四调查室的那须警部及其部下听说好容易才发现的嫌疑犯已“远走高飞”国外,异常失望。

一听说是去国外,首先想到的是“远走高飞”,可仔细一问,就产生了疑点,因为裕希子参加的是旅行社主办的团体旅行。

“假如她要逃走,怎么会参加团体旅行呢?”

那须警部提出了疑问。他那深陷的圆眼睛炯炯发光。

“会不会是参加旅行团出国后,到了那边再销声匿迹呢?”河西刑警回答说。他把西服上装的第二个纽扣都结上了。他简直不象是个担任搜捕罪犯的刑警,倒象个相貌平凡、态度和蔼、常蹲机关的户籍警。

“何必找那些麻烦呢?”—个人出国不就行啦!而且日比野是三月十五日被杀,她是六月十六日出国,如果要逃跑的话,作案后就该马上行动。”

在那须手下干得最久的山路刑警进一步提出疑问。他的上嘴唇总是象狗一样湿漉漉的。

“可眼下在日比野身边出现的叫‘ゅきこ’的女人,除了穗积裕希子外再没有了呀!她在日比野遇害前后辞职,又跑到国外旅行,这一点总是不容忽视的吧!”草场刑警说出自己的看法。他那傻乎乎的外表很象个法国喜剧演员,实际上思想极为敏锐。

横渡、下田等人出都陈述了各自的意见。

会议最后取得—致意见:轻率地作出结论说“ゅきこ”就是裕希子。那是很危险的。应在审讯姊崎的同时,查明她的情况。

警方从旅行社那儿了解到裕希子参加的旅行团旅程的详细情况,并根据旅程表得知她现时正在开罗机场。他们当即通过国际电话与旅行团导游取得联系,向他扼要地说明情况,请他协助监视裕希子的行动。

从杀人现场收集到的一个重要资料是一盒火柴。这是洛杉矶“比巴里·克莱因特饭店”的服务品。

起初,破案本部以为这盒火柴是日比野的,但经过调查得知,他总是使用打火机,也有可能是他从曾在洛杉矶的饭店住过的朋友那儿讨来的。

破案本部最后确认火柴不属日比野所有,其根据是;第一,烟灰缸里有几十个沾有被害人唾液的烟蒂,却没有一根点燃过的火柴梗;第二,火柴是在房门口的水泥地上捡到的。

询问了公寓管理员和被害人的同事,证明也不是他们丢落的。这样一来,火柴很可能是罪犯失落的。可是,最大的嫌疑犯姊崎利吉不抽烟。然而,有的人自己不抽烟,出于职业的关系也随身带着火柴。象酒吧间的女招待,旅馆、饭店的服务人员就是如此。姊崎的工作性质也属服务性行业,因而也有可能携带火柴。

姊崎坚决否认火柴是他的。火柴虽是极普通的服务用品,可不去洛杉矶也弄不到手。比巴里·克莱因特饭店在日本没有设立分店或营业所,持有该饭店火柴的人,不是去过洛杉矶,就是从别人那儿讨来的。

姊崎从未离开过日本。于是警方就想到了穗积裕希子,怀疑火柴是她落在现场的。

裕希子是大公司职员,目前正在国外旅行,象她这样的人,去美国是极其容易的事。

“有必要弄清裕希子去美国的情况。”

“是不是先问问巴比里·克莱因特饭店,最近有没有她的住宿登记卡?’

从火柴的样子来看,是新近弄到手的。当然,不在那里住宿也能搞到,但问一下总没有坏处。

挂国际电话直接向饭店查询结果证实,住宿登记卡上写着一位名叫“穗积裕希子”的日本女人于三月某日在该饭店住宿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