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新人(第2/4页)



  赵半括摇头苦笑,想靠说服已经不太可能了,唯一能做的是等。看他皱着眉头说不出话,王思耄抬了抬眼镜哼了一声:“对那老花头,我倒是有个办法。”他探过头在赵半括耳边小声说了一通,又看了看天色,“明天吧,用我的办法,顶多后天,老家伙就会答应你。”

  赵半括看向这个斯文的四眼,没想到他的心竟然比他的脸看起来狠得多。

  第二天上午,赵半括让一队宪兵到军医的帐篷里,把正在睡觉的军医拽起来,接着宣读密令,意思是军医有令不受,威胁到了军事机密和部队的安全,经参谋部决定,对他实施军法处置。

  军医马上大叫起来,说自己没有犯法,军法处置什么?菜头呢?是他让你们这么干的吧!那帮宪兵哪听他的,把他的军服—扒,只给他剩了个坎肩,五花大绑地塞到了一辆车里,又按赵半括吩咐的开到营区一个基地里,把老草包往一间屋子里一推,上之了锁就离开了

  而另一边,新队员的挑选并不顺利,赵半括先找到小刀子,又约上王思耄,一起在参谋长给他的那堆资料里翻找,最后挑了十个人面试。但他们看了一上午,发现五个人里没一个能用的,不是太年轻就是太不靠谱,还有一个甚至一听要去野人山,下午就开了小差,结果被宪兵追了回来,打了三十军棍。

  “下一个。”赵半括已经快要失去信心,翻着纸,“把土匪叫进来。”

  很快,一个身形高大的人走了进来,一眼就见到一个大光头,军服倒穿得挺利索,皮肤很黑,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进来后也不说话,连敬礼也没有,光在那里站着。

  看见这么一个家伙,赵半括心里一动,也顾不上训斥他犯上,低头仔细看这人的资料。这个一身痞气的光头居然很不简单,是北京人,大名孟岑,外号“土匪”,当了五年兵,资历很老道,体力非常好,历次的军事考核都是第一,打仗也很猛,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从中尉接二连三降到了下士。

  还有另一个细节引起了赵半括的注意,这土匪居然会点英语,但资料里没写为什么。赵半括想了想,这次去野人山少不了要和毛子打交道,虽然王思耄也懂英语,但是多一个会的肯定不是坏事。

  土匪抱着胳膊看着上头的三个人,说道:“长官,到底找我来干吗?”

  赵半括笑了一下,说道:“让你去送命怎么样?”

  土匪桀骜地笑了一下,说道:“果然没好事儿。长官,这种世道,当兵的在哪儿不是个死?都是干这个的,别拿这种事儿吓唬人,那不地道。”

  有点意思,赵半括心里忽然有些高兴,又问道:“你会点儿英语?”

  也不打招呼,土匪找了把椅子叉开腿坐下,一副很自在的模样,说道:“我爷爷是前清的王爷,管过英美毛子的外务,传到我这辈,家虽然败了,但老人一直没让忘了这口。”

  话到这儿,赵半括已经有了决断,看向小刀子,他虽然冷着脸,但是眼睛一直看着土匪,看样子也是觉得他很对味。

  土匪虽然性子很油,比较难管,但这种人最不会因为压力力太重而崩溃走极端,赵半括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人。他也不再绕圈子,直接说道:“土匪,我要你了。我们马上要去干一件大事儿,我会给你必要的和你喜欢的最好的装备,安全方面你不用担心,咱们这队伍都是猛人。”

  站起来虚虚地敬了个礼,土匪转身就往外走,扭头说道:“无所谓,我在哪儿打仗都一样,你挺对我脾气,我跟你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