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法制乌山第一弹(第2/2页)

范昌文心下苦笑,这个曾江,太能拍了,不过如果细想想,其实也有一定道理。

陆铮说道:“行政工作去神秘化,本身就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而对于执法机关而言,公开透明更是保障我们每个人权利的途径,这次你们司法和检察系统拟定的暂行办法我看了,感觉不错,大家都谈谈吧,具体的想法。”

由分管市领导王福亭牵头,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反复进行联系商谈,仔细推敲制度细节,最终达成了一致,形成了《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到场的暂行办法》,准备在全市推行。

大家都知道,《暂行办法》得到了陆市长的支持,而司法局、法制办等单位由市委常委王福亭副市长分管,本身便可以看出市里对司法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视,确切地说,是陆铮市长对司法系统工作的重视。

大家陆续发言,都谈了谈对《暂行办法》的看法,纷纷表示赞同,并对其现实意义进行剖析。

王福亭笑着说:“我觉得,《暂行办法》施行一段时间看看效果,如果效果好,我们可以进一步推广,争取在公安系统审讯侦查阶段就可以实行律师到场制度,毕竟起诉阶段,到了检察院,很多口供便是有疑问也理不清,而且从现实情况看,一些刑讯逼供的现象主要是在公安侦查阶段,然后,在检察院起诉审查阶段翻供,这就使我们的工作很被动。”

陆铮听着微微点头:“这事你和东方先通通气,不过现今我们公安部门侦查手段匮乏,技术条件有限,很多疑犯又是滚刀肉,再有律师在场,对我们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将会带来很大的困扰。还是慢慢来吧,现阶段暂时在检察院施行,真有被刑讯逼供冤枉的,在起诉审查阶段,有律师在场,完全可以纠正。而且,如果在检察院起诉阶段发现公安机关审讯采取刑讯逼供不人道的行为造成冤假错案,一定要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然不足以治标。”

大家默默点头,心里都感触,乌山,真的和内地其他城市,越来越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