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4 日(第3/5页)

“做你认为对的决定就是了。待会见,西古尔。”

她匆匆忙忙走出去。约翰逊看着她,一面问自己,如果他俩的感情继续发展下去,是否会相当精彩。伦德的生活宛如冲锋陷阵。对他这种要慢慢品味爱情,又不喜欢穷追不舍的人来说,实在太紧张了。

他检查了一下邮件,打了几通早该回的电话,接着把装着虫的容器带进实验室。他绝不怀疑这是多毛纲。多毛纲和水蛭一样都属环节动物门,基本上不算复杂的生物体。尽管如此,动物学家还是为之着迷,其来有自。多毛纲是最古老的生物之一。根据化石考证,它的出现约可追溯至 5 亿年前,且自寒武纪中期后几乎没有外形上的改变。它们极少在淡水水域或湿地出没,绝大多数分布于海洋,且多在深海。它们翻搅海底土壤觅食鱼虾。大部分人觉得这种动物很恶心,因为保存在酒精里的展示标本完全失去了它们原有的鲜艳色彩。约翰逊看着这深海底下幸存的古老奇迹,相对之下,在他眼里它们可是绝世美女。

他观察容器中带着章鱼般的疣以及白色毛束的粉红色躯体许久。接着,他滴些镁液在虫身上,好让它们完全放松。杀死虫的方法有好几种,最常用的就是把它们丢入酒精、伏特加或是透明的烈酒里。从人类的观点看来,这种死法就如醉死一般,还不算最差。但是从虫的角度来看,可就不一样了。若未先让它们身体放松的话,它们会挣扎抵抗,缩成硬硬的一团。这便是为何要滴镁液的原因。动物的肌肉会因此松弛,接下来就任人处置。

为谨慎起见,他先把一只虫冰冻起来。多留一个样本总是好的,以免日后要做基因分析或是稳定性同位素研究。他把另一只虫放进酒精里,观察了一会儿,再放到工作台上量长度。这只虫将近 17 厘米长。接着,他纵切剖开虫身,惊讶地发出赞叹声。“天啊!”他说,“你的牙牙可真漂亮。”

从体内构造看来,各种迹象显示这是只环节动物。它的口器缩在身体里面。多毛纲动物觅食时,此部位能快速伸出,包括甲壳质的颌和好几排细小的齿。约翰逊看过这类动物从里到外不下千百次,但这么大的颌可真让他大开眼界。他观察这只虫愈久,就愈加怀疑这个种类曾经有人描述过。只有少数幸运儿可以发现新物种,他想着,也许他的名字将在科学史上永垂不朽……

但他并不十分有把握,于是在网络上搜寻了好一阵子。搜寻结果令他相当惊讶。这种虫的确有人提过,却又找不到进一步资料。约翰逊愈来愈好奇,一头栽了进去,几乎忘了到底为何要鉴定这种虫。当他急急忙忙通过校园里架着玻璃屋顶的廊道赶到餐厅时,已经迟到 15 分钟了。他冲进餐厅,瞥见伦德坐在边桌,便立刻朝她走去。她坐在一棵棕榈树树荫下,对他挥手。

“不好意思,”他说,“你等很久了吗?”

“等了好几小时,我都快饿死了。”

“我们可以吃鸡丝煲,”约翰逊建议,“上周这道菜做得很棒。”

伦德点点头。认识约翰逊的人都知道他讲究品味,听他的准没错。她点了杯可乐,他则允许自己喝杯白酒。当他把鼻子凑近酒杯嗅闻软木塞遗留下的气味时,伦德却明显坐不安席。“怎么样啊?”

约翰逊啜了一小口,嘴唇轻轻啧了一下。“还不错。清新又有味道。”

伦德不解地看着他。接着转了一下眼睛。

“好啦。”他把酒杯放回,两腿交叉。他觉得玩弄伦德的耐心是件有趣的事。至少就星期一上午来指派他工作这件事而言,她是该受点折磨的。“环节动物,多毛纲,我们刚才已经研究到这里。你该不会要我提供一份完整的报告吧。这可是要花上十天半个月的。我暂时把你这两个样本归为突变种或新种,或者,更精确的说法是,两种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