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2/5页)

“行行好,不用到半山腰,我这剩下的半条命就没了。”秦允蓓摘下草帽,一边扇一边诉苦。

金飞祚也忧心忡忡地望着她:“你衣服都湿透了,这天气实在不适合再爬了。”

秦允蓓低头一看,顿时花容失色:“天哪,这可是我刚买的新衣服,都泡成酸菜了!”

“好吧好吧,打道回府。”郑能谅只好妥协了。

“算你还有点人性,没狠到要把老娘热死才罢休。”秦允蓓这才笑着戴上草帽,从地上一跃而起,大摇大摆地朝山下走去。

“也不是怕你热死,”郑能谅把金飞祚从地上扶起,跟上去与她并肩而行,用手在她上身一比划,坏笑道,“主要是怕你这一身湿到透明的造型扰了佛门清净,对佛祖大不敬。”

“你个欠揍的……”秦允蓓抬腿欲踢,郑能谅早已笑着跑远了。

望着在崎岖山路上黯然游动的身影,感受着从脚底传来的丝丝震颤与隐隐酸痛,郑能谅的心情开始随着午后的日光渐渐下沉。半途而废让他感到一丝郁闷,渐渐发展成忧伤,每往山下前进一步,他就觉得离儿时的梦想又远了一光年。虽然此行始于他的提议,他也很想完成这旅程,但结局并非他一人所能决定的。这其中似乎包含了某种暗示,但他一时也想不明白。

前方出现一片农田,田埂上架着摄像机,路边搭着休息棚,一大群人围在棚前闹哄哄。三人过去一看,原来是某电影摄制组要拍一部国际超级科幻神话武侠爱情悬疑巨片的外景戏,正在现场招群众演员。从小就热爱电影的郑能谅当然不会坐失良机,马上抖擞精神,冲入了报名者的队伍。表演欲旺盛的秦允蓓也跃跃欲试,可她更喜欢追星,绕着场子跑了好几圈,没看到一个认识的明星。等她回来时,角色早就被瓜分完毕了,郑能谅也只轮到演一具没有台词还不露脸的尸体。

这场戏的剧情是一群盗匪入村打劫,郑能谅演的就是一个在赶牛犁地时被弓箭射死的倒霉蛋,所以还要扑倒在泥浆里。郑能谅想起小时候看见过孩童们在田间尿尿的情景,马上高风亮节地把角色让给金飞祚:“祚兄,这个角色的人物性格和气质跟你比较合,你来吧。”

金飞祚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我这人根本不懂演戏,一看到镜头就紧张。”

郑能谅便解释:“这个角色不需要演技的,也根本没机会面对镜头,放心。”

金飞祚继续谦让:“我真不适合演戏,要不给小蓓吧,她有天赋,也喜欢演。”

秦允蓓一撅嘴:“太没难度了,起码有给点台词吧。”

“有了!”郑能谅一拍手掌,“刚才剧务说我赶的那头水牛昨晚被人偷走了,你可以披块大麻布演它,很考验演技,台词也多,一直要发出哞哞的声音。”

秦允蓓又好笑又好气:“你要是演牛粪,我就演水牛。”

郑能谅纠正道:“那你应该演鲜花,往我身上一站,就是一出戏了。”

最终郑能谅把那角色让给了一位年近四十的大叔,此人年少时在武校上过学,后来常居此地,平时在旅馆饭店打打杂,碰见剧组就去报名群众演员,梦想着有朝一日能一炮而红,成为功夫巨星。

他感激地握了握郑能谅的手,满面红光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将来俺红了,一定不会忘了你。”

“我叫郑能谅,”郑能谅望着对方被烈日灼得跟油爆小龙虾似的的脸和胸膛,咽了咽口水,“大叔,你已经很红了。”

“正能量?现在都不兴叫雷锋了吗?”大叔将信将疑,却也不计较,“么的要紧,一个意思,俺记住了。”

望着大叔奔向镜头的欢快的背影,金飞祚长长地叹了口气。秦允蓓忙问:“怎么?后悔这角色让人捡了?”

“不是,我想起了我去世多年的二舅,他也曾是这样的演员,参加过许多影视大片的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