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第十二章

丽娜坐在自己家里的厨房桌子前,眼睛直直看着盐罐和胡椒罐发呆。她试着要把今天所发生的事情理出个头绪来。莱恩·高登是个浑蛋,她很确定这是他唯一的罪过。如果茱莉亚·马修斯是个聪明人,她应该会回老家去,或是躲个一阵子再说,这么做的目的八成是要跟她男友说掰掰。这么一来,杰佛瑞和丽娜就有理由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进大学殿堂,因为她妹妹的凶杀案至今仍未找到任何嫌犯。

时间是一分钟一小时地流逝,是谁杀害她妹妹的重要线索仍未寻获,丽娜觉得自己越来越愤慨不平。西碧儿老是提醒丽娜怒气是一种危险的东西,应该要用别种情绪来度过难关。然而现在,丽娜根本无法想象自己还能再有快乐或悲伤的情绪反应。丧亲之痛麻痹了她,如今只剩下满腔的愤怒之情,才让丽娜觉得自己还活着。她拥抱着内心的愤怒,让它像癌细胞一样在体内滋长,如此一来,她才不会崩溃有如一个软弱的小孩。她需要怒气来帮自己熬过这一切。若要尽情悲痛难过,就等杀死西碧儿的凶手落网、而且找到茱莉亚·马修斯的下落之后再说吧。

「小碧。」丽娜一边悲叹,一边用手捂着自己眼睛。在侦讯高登的过程中,西碧儿的倩影不断出现在丽娜的脑海里。她越想驱散它们,它们的轮廓就越鲜明。

往事就在电光石火之间浮现。这一分钟她还坐在高登对面,听他令人生厌地大放厥词,但下一分钟她却是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在海滩上引领西碧儿走向海洋,好让她们俩可以尽情玩水。在那场让西碧儿失明的意外发生之后,丽娜就开始扮演她妹妹的眼睛;经由丽娜的观看,西碧儿重见天日了。到了今天,丽娜觉得自己会成为一个好警察,都是拜这个「习惯」所赐。从那时候开始,她注意所有的细节、倾听自己的直觉。目前她的直觉正在跟她说:别在高登身上浪费工夫了。

「嘿,给你。」汉克一边说,一边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可乐。他递给丽娜一罐,但是她摇摇头。

丽娜问:「这些东西是打哪儿来的?」

「我去杂货店买的。」他说。「今天过得怎么样?」

丽娜没回答他的问题。「你干嘛去杂货店?」

「你这里根本没东西可吃。」他说。「我很意外你居然没饿死。」

「你不用为我跑杂货店。」丽娜抗辩道。「你什么时候要回雷斯?」

她这一问,似乎让他颇为心痛。「应该再待个两、三天吧。如果你不要我住在这里,我可以去住南恩家。」

「你可以住我这里。」

「不麻烦的,小丽。她已经跟我说我可以睡她家沙发。」

「你没有必要去跟她住。」丽娜厉声说道。「听懂了吗?留下来就是了。反正就待这么几天,我没问题的。」

「我可以去住旅馆。」

「汉克,」丽娜刚说出口,便意识到自己没有必要这么大声讲话,「你留下来就是了,好吗?我今天真的过得很不顺。」

汉克把玩着他那一罐可乐。「想要谈一谈吗?」

丽娜正要说「要谈也不会跟你谈」,但话到了嘴边却又硬生生咽下。「不要。」她说。

他扯掉可乐的拉环,同时凝望着她。

「除了那份名单之外,」丽娜说,「什么线索都没有。」汉克看起来一头雾水,于是她解释了一番。「我们手上的那份名单,记载了近六年来搬到格兰特郡的性侵前科犯。」

「他们手上保有那样一份名单?」

「感谢上苍,幸好他们有这么做。」丽娜一边说,一边回避掉他想要讨论的公民自由权议题。以前是毒虫的汉克,倾向认为不能为了众人有知的权利,而必须剥夺个人隐私权。丽娜没那心情跟他讨论前科犯是否该咎由自取。

「如此说来,」汉克说,「你们手上已经有这份名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