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地球之行 第六章 记忆芯针(第3/8页)

那个世界是圣地,也是孤独者的刑场。

我在那个世界里失去了重心,漂浮在空中,脚不能接触地面,手不能掌握方向,我的心发慌。我好像也变成了一只彩色的气球。

我挣扎着去看我的手和脚。我的身上穿着一件笨拙的宇航服,那是由一群Playtex的胸罩和塑身内衣设计师研发出来的服装,是美国宇航员登月时穿的太空服。

我在太空服里急促地呼吸,直到突然有了地心引力,我重重地摔在了地面上。

我清醒了。身上的太空服不见了。夏天也不见了。

我惊恐望着前方,回到现实。

他,走在我前面的本司汀,穿越几百年的时空,送他的妻回家。我和山姆为了寻宝,陪着他。

我爱上了这个背着妻子尸骨旅行的男人。宁愿死去,他背着的是我。

我的未婚夫山姆应该很愤怒,他的眉头紧锁,觉察到我的背叛,可他却依然选择与我继续同行在冰川上,就像上帝毫无保留地原谅他的信徒。他不是上帝,但他原谅了我,也许他自认为是我的保护神。

自从一年前,我们在午夜的电影院相遇,我习惯他的娇宠,习惯与他一起旅行,习惯飞扬跋扈地接受他的爱,却从未问过自己爱不爱他。也许,我这个女人很自私,是的,有哪个姑娘不想把山姆这样死心塌地的帅气男人拴在身边呢?他是绝世的痴情种,有着中东混血面孔的痴情种。罕见,稀罕,稀奇。

我爱山姆,不是真的爱,而是给自己做了爱他的催眠,久而久之,我就习惯了。这不是一件正派的事情。至少,对山姆不公平。

在没有遇见本司汀之前,我对正派和善良的理解过于肤浅。在周围的生命皆自私的世界里,我不害人、不做缺德事,就是正派。唯一做的错事,就是自私地骗了山姆的爱,没有对他袒露心扉。

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也不关心这个世界发生的大喜大悲。在声色犬马中,我练就了随波逐流的混世本领,模仿身边的大部分女人,将自己伪装成女神,或者天使,把“I love you, I love life”挂在嘴边上。

身边擦肩而过的穆斯林、基督徒、佛教徒,西方油画里的天神,东方古典画里的天将,都不及酒吧里的一杯威士忌和一首摇滚乐给我的力量。非洲的难民离我太遥远,国家政治是男人们操心的事,叙利亚战争是电视新闻里的惊悚剧,甚至我连隔壁老王家的孩子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只会用“小王同学”代替。

我在乎什么呢?

只知道我要维持美丽的躯壳,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早八点去公司打卡,晚十一点关灯睡觉,管好自己就是不枉费这一生。

我也有忧虑。我担心失业,担心下个月的房租,担心忘记了给阳台的栀子花浇水,花草又被我养死了,我会为此伤心好几天。更担心,山姆会离开我,留下我一个人,继续孤独地伪装天使,在水泥钢筋结构的建筑里,呼吸肮脏的空气,面对熙熙攘攘的世界。

他在,起码我不孤独。

如果,有人问我有什么乐趣?我想旅行和阅读历史书,或许算得上。

瞧,还记得和山姆的影院相遇吗?我就是靠丰富的历史知识,让山姆爱上了我,神魂颠倒。

他说,很少有漂亮的女生痴迷历史。

在这之前,我并不曾想过,懂历史和懂足球一样,会成为泡男神器,还是优质男人。

在山姆奢侈地包下游乐园的摩天轮,喝着香槟向我求婚的那晚,我在165米的高空中喜极而泣,大声呼喊。我没有感谢上帝,我在感谢我高中的历史老师!那个戴着黑框眼镜、胡子邋遢的历史老师,他是我的神。

我沾沾自喜,认为这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我即将要嫁给山姆,嫁给一个把我当甜心的美国精英阶级。他的父母都过世了,我连复杂的婆媳关系都不用考虑,我甚至没问过他父母的名字。他是伊朗裔美国人,从小在美国长大,爹妈给了他一张帅气的脸,还有可继承的殷实家产,他却特立独行,选择和我厮混在一起,听着摇滚,聊着历史,环游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