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原野之恋 第三十三章

  假如将时间倒转十年,转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没有网络,电脑也不普及,听上去好像很遥远,其实不过是一晃眼的时间。那时家教好些人家的孩子,在艺术培养上大多被送去学习国画、钢琴或是芭蕾。如果父母是老师,那就更不必说了,除此之外的奥数和作文培训是少不了的。1993年的时候,傅剑玲上小学六年级,她的父母就已经决定好让她在自己任职的书林中学就读,好就近监督和照顾。

  傅剑玲得其父遗传,从小偏爱文艺类的事物,画画、诗歌,还有诸如雕刻装饰那一类的东西,而且剑玲的父亲是位语文老师,资历很深,又在作文上亲自教导女儿,所以剑玲自小在班上就有些出类拔萃的感觉。她认得很多别的孩子不认得的字,并且多次入选楚才杯作文竞赛。

  一直以来,傅剑玲都是个乖巧的女孩,知书达礼,待人接物遵守父亲教导出来的中庸之道。她们家住在黎黄陂路那边一排长长的公寓里面,外婆则住在跟他们家隔着两条大马路的巴公房子,因外公死得早,自她妈妈出嫁以后,外婆就一个人住了。

  傅剑玲的爸爸妈妈在学校里面都是班主任,负责不同的年级,妈妈是初中部的,爸爸是高中部,他们都是很严厉而且负责任的人,经常会在工作时间之外,还费心费力去照顾自己班上那些比较难带的孩子。相比之下,他们对待自己的女儿反而疏忽一些,尤其是在那个时期,他们已经习惯把女儿的学习安排得满满的,以为这样女儿就不需要他们特别去注意了。

  六年级开始,傅剑玲每逢周末都必须去外婆家里待上两个钟头,行孝之余,这也是父亲给她的一个课题,要她每一周写出一篇外婆家的所见所闻,不能重复,并且不少于八百字。这是在给她后来中学考试的作文打基础。

  刚开始的时候,傅剑玲可说是手到擒来,从外婆脸上树皮般的皱纹写到外婆那双包过的旧社会的小脚,从外婆挂着白帐子床上的老铜壶写到外婆门前那两盆在不同季节开放的花儿。可是半年一晃眼,她再想写出点新奇的东西,却是十分艰难的了。

  为此外婆总在她到来之前,刻意买些新鲜的东西回来,但那些始终不是外婆家所独有的,傅剑玲便决定转变视野,写写自己从外婆的窗台所看到的世界。

  外婆的家在二楼,窗台上放着一盆茉莉和一盆金钱橘,窗帘是翠绿底的碎花图案,那时都流行用油漆刷墙面,外婆家和她自己家一样,都刷了绿颜色的。傅剑玲第一次趴在窗台往外看,是个初冬,雪还没有下下来,大风凌寒,已经在巴公房子中间的方形空地上方呼呼地吹。外婆正在门口烧碳炉子,要等到它不再冒出黑烟,就可以搬到家里来取暖了。

  傅剑玲很期待和外婆一起在炉子上烤甜橙和红薯,出门前爸爸妈妈就给她装了满满一袋子。她打定主意,今天回去后就写外婆烤橙子的事。她一边想着,一边到处看。

  “外婆,你看那是谁啊?”傅剑玲看到对面楼的一户门前,站着一个木讷的小男孩,和她差不多大的样子。外婆抬眼看了看,不怎么惊讶,“哟,又是辛乔家的儿子,这么冷站在外面不是要冻死。”外婆说着,却没有好心地提议让他到家中来坐一下。

  傅剑玲便问外婆原因。外婆回答说:“那个孩子牛样脾气,倔得要命,怎么拖都拖不动的。”傅剑玲打小就是个软柿子,从没见识过什么叫“倔得要命”,抬眼便朝他仔细看去,他看起来好瘦,靠在门上一动不动,好像这天气并不怎么冷。

  傅剑玲一阵好奇,从屋子里窜出来,也在走廊上笔直直站着,站了没几分钟,便被寒风在她背上开辟出一条盈满冰气的通道,害她鸡皮疙瘩一阵接过一阵,又迅速窜回屋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