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太基玫瑰(第4/7页)

所以我自食其力,应对生活。

贝丝是个孝顺的女儿,她希望我和她一起在纽约生活。我跟她解释说,生活在红绿灯会为老太太多等一会儿的地方会把我逼疯的。

“你太不理智了。”贝丝对我说,“你要是跌倒摔下楼梯怎么办?连发现状况通知救护车的智能电话都没有。”

不理智没关系,但是还没有到莉斯那样抛弃身体的地步。

意识、身体和灵魂,我总是从这几个方面考虑我自己。灵魂出窍会怎样呢?

莉斯回来参加父亲的葬礼。不出所料,她忘了带一套出席葬礼的礼服。

别的送葬者离开之后,只有我们姐妹俩坐在客厅里。“多浪费啊。”为了打破房间里的沉默,她说。不安的感觉袭来,她摘下戒指和眼镜(纯粹出于装饰,她的视力很好),脱下鞋子,甚至摘下了手表。微计算机用音乐表示了无效的抗议之后便不再做声。

在暮光中,她看上去好像剥去了衣服。没有了珠宝的衬托,年轻的光辉在她脸上淡去。穿戴整齐时她看上去才十九岁,去除了装饰,她整整老了十几岁。但我觉得,这样的她更美一些。

她环顾房间,目光扫过落满灰尘的地毯、镜框和椅子。妈妈从来不喜欢用莉斯送她的自驱型真空吸尘器。“太浪费了。我这可怜的肉体啊!”

我们手握着手,在越来越浓的黑暗中一起坐了几个小时。我心满意足地攥着她冰冷的手指,感受着流动的热量逐渐温暖她的双手,感受着她强劲的心脏的跳动。

明天莉斯就要飞回悉尼,我想让她睡一会儿。

“你不怕吗,艾米?”站在以前卧室的门口,她问我。

“怕什么?”

“身体有多脆弱。还记得小时候父亲看上去多强壮吗?我记得扑进他怀抱跟撞在墙上一个感觉。我记得他把我举到肩上,摘我想要的苹果。甚至到了毕业的时候,我拿到证书之后跟他握手,他的手还像虎钳一样把我捏得生疼。可那都是表面现象,身体在撒谎,它可以仅仅因为血栓就在一瞬间崩溃。”

她哭泣的样子我不常见到。

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于是道:“所以说身体是最重要的生存工具。”

“嗯,没错。”她破涕为笑,“我从没跟你说过,是吗?那次从旧金山搭车到新泽西的经历?”

她在服务区等待的时候,一个干净优雅的男人,身穿马球衫,开着皮卡,愿意载她到宾夕法尼亚州边界。他友善地同她闲聊学校、滑雪、文学和好心的陌生人。

后来,他驶离公路,来到土路尽头的一座废弃仓库。他停车后把莉斯推出卡车的驾驶室,在那里的草地上强奸了她。阳光温暖,鸟鸣悠扬,蜜蜂在苜蓿间穿行。她的脚上仍穿着袜子。

显然,没有从那里寄来的明信片。

“他开车离开的时候,我已经不哭了。我坐在草地上想:即使走到天涯海角,我也无法摆脱这段经历,他撕扯我的衬衫,强吻我,这些感觉永远也挥之不去。我的意识将永远困在我的身体里,一遍又一遍地体验这段经历,我永远也逃不脱。”

我紧紧抱住她,她的手臂垂在身体两边,但是身体靠在了我身上,小时候她就经常这样做。我希望自己有能力把她抱起来,把她的身体拥在怀里,补偿她失去的一切。我知道自己永远无法从内心深处亲身体会她的感受,为此我感到内疚。

“你瞧,身体的确是最重要的生存工具,可是它脆弱而又有缺陷,总是会背叛你。”

我不理解那些想要在上了年纪以后去旅行的人,旅行是年轻人的事。要是你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开始旅行,你的下场就跟我一样,永远被禁锢在从小长大的地方。

我不认为卡莱尔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只是无法想象在这里住了一辈子之后移居别处的生活。我已习惯了影子移过卧室地板的路线、楼梯被踩在脚下发出的咯吱声和那上面的裂缝,它们就像是亲密无间的老朋友。我喜欢苹果林的景色,在房后的山坡上,成排的苹果树整齐得如同墓地的石碑。或许我只是习惯于这些事物,安逸得不想改变。我如果轻易抛弃它们,脑细胞会在重新连接的过程中大量死去。